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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調職後業績沒達標,公司就解僱?最高法院:不能再用「舊標準」唯一評斷!
2025/06/10法院認為,儘管公司與員工可約定績效目標作為考核標準,一旦「勞工嗣後工作內容有重大調整」,代表「情事發生變動」,原先的績效目標就「應視具體情形,妥為衡量、調整」。公司「不得逕以」調職前的「原訂績效目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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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洩憤拔花?律師提醒:社區中庭「共有財產」動不得,代價是吃上毀損罪!
2025/06/10許多社區大樓住戶之間或與管委會常有意見不合。本案中,住戶因與管委會委員有衝突而心生不滿,竟選擇破壞大樓中庭、由園藝業者造景的植栽洩憤,特別是拔除了委員喜愛的幾株虎尾蘭。然而,這樣的行為看似小事,實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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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幫另一半繳房貸,離婚想討回?法院打臉:那是「家庭生活費用」不能要!
2025/06/10許多夫妻在婚後共同購買房屋,可能基於某些考量將房屋登記在其中一方名下,但房貸卻是由另一方(例如本案例中的甲)實際支付。當婚姻關係結束,支付房貸的一方常認為自己是代配偶清償債務,希望能向對方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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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起訴被撤銷好緊張?別慌!10天內這樣做,還有機會翻盤!
2025/06/10當您收到緩起訴處分被撤銷的通知時,這並不代表案件已經蓋棺論定!法律賦予被告一個重要的權利,讓您有機會挑戰這個撤銷決定,這就是「聲請再議」。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6條之1的規定,被告可以在收到撤銷緩起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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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管委會?住戶大會不是你想退就能退!法律真相一次看懂
2025/06/10許多大樓住戶對管理委員會感到不滿,萌生退出「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俗稱住戶大會)的念頭。然而,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由全體住戶,也就是區分所有權人所組成。法規並沒有允許住戶可以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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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瑕疵屋怎麼辦?「現況交屋」簽名,賣家就沒責任了?
2025/06/10許多買家在成屋交易時,擔心簽了「現況說明書」並註記「現況交屋」後,若交屋才發現房屋有瑕疵,賣方就不需負責。事實上,「現況交屋」主要是指依買方透過肉眼、手摸或嗅聞等可察覺的房屋物理現況來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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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欠租兩個月,房東竟敗訴?終止租約藏陷阱,忽略這兩點就無效!
2025/06/10遇到房客不繳租金,房東想終止租約收回房屋,看似理所當然,但一不小心可能就會在法院敗訴,就像案例中的甲房東一樣。這是因為依據民法第440條規定,房東要合法終止租約有兩個關鍵步驟:首先,必須先「定相當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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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讓你的遺產縮水?繼承律師提醒:快檢查「特留分」!「扣減權」有黃金2年行使期,逾期恐歸零!
2025/06/10不是立了遺囑就能為所欲為地處分全部財產!民法為了保障繼承人的最低權益,特別設立了「特留分」制度。這是一個法律明定的比例(例如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為應繼分的二分之一),即使有遺囑或遺贈,也不能低於這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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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警局電話超慌?別急著去!「警詢」前確認這三點,才能安心自保!
2025/06/10收到警局通知要做筆錄(警詢)時,搞清楚自己是以何種「身分」被通知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除了明確的「犯罪嫌疑人」與「證人」身分外,您可能被以「案件關係人」的名義通知,而這個身分在現行刑事訴訟法中並無明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