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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房地」不能分開買賣?不動產律師揭開民法「處分一體性」的秘密!竹北律師推薦/苗栗律師推薦
2025/06/11民法第799條第5項規定,區分所有建築物的「專有部分」(如公寓樓層)與其所屬「共有部分」及「基地」的權利,是「不得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的。這代表房屋和土地必須一起處分,目的在維持產權單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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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受害保險理賠,誰先拿到錢?一文看懂「直接請求權」與額度問題-新竹律師/竹北律師
2025/06/11同一保險事故造成多位受害第三人時,有法院見解認為,個別受害者一旦對被保險人的求償責任確定,即可直接向保險公司請款,不需等待其他受害者。這有助於先確定權利的受害者即時獲得補償。然而,這也引發若保險總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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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裝光電就不會拆?」注意!法規這樣說...-新竹民事律師/竹北民事律師
2025/06/11並非所有違建都能裝光電板。根據規定,只有在合法建築物屋頂上的違建,且未占用屋頂避難平台、未達兩層以上,或未被地方政府認定影響公共安全,才能申請。裝設光電設備需符合高度限制,且應透過「違章建築諮詢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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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律師:爭取孩子監護權必知!法院如何考量「幼兒從母」、「意願尊重」等關鍵-新竹離婚律師/竹北離婚律師
2025/06/11父母離婚若未協議未成年子女親權,法院會依「子女最佳利益」酌定親權人。親權與監護權不同,親權指父母對子女的保護教養義務。法務部曾提供法院一套審理標準,包含幼兒從母、子女意願尊重、主要照顧者等八點原則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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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變凶宅誰來賠?不動產律師:房東求償與自保術-新竹律師推薦/竹北律師推薦
2025/06/11房客輕生讓租屋變凶宅,房東可向連帶保證人或未拋棄繼承的繼承人求償。為降低風險,建議房東可在租約中加註「惜命條款」,或投保凶宅險以自保。提醒證明房客自殺有「故意」減損房價是訴訟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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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架設設備惹議?不動產律師提醒:你的「樓層同意權」受法律保障!一文看懂公寓大廈規定-新竹律師/竹北律師
2025/06/11在公寓大廈的外牆面或樓頂平台設置廣告物、無線電台基地台等設備,是常見的爭議。為了保護特定樓層住戶的權益,避免其他樓層住戶以多數決方式強行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第2款特別增訂,明定設置於頂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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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只寫分配還不夠!遺產繼承律師:指定「遺囑執行人」才能確保遺願實現-新竹繼承律師/竹北繼承律師
2025/06/11遺囑執行人負責依遺囑內容分配及管理遺產。立遺囑時指定執行人,是確保遺願被遵照執行、避免繼承人爭產的關鍵步驟。遺囑執行人可由遺囑人指定、他人指定、親屬會議選定或聲請法院指定。未指定執行人,即使遺囑有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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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詐騙?洗錢防制法修法後提供人頭帳戶沒有刑事責任?新竹刑事律師/竹北刑事律師
2025/06/11洗錢防制法於2023年6月增訂第15-2條,旨在杜絕人頭帳戶流通。隨意提供金融帳戶,輕則由警察機關裁處告誡(行政罰)。但若五年內再犯、約定或收受對價、提供達三個以上帳戶,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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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想收回卻沒轍?不動產律師提醒:搞懂「不定期租賃」怎麼讓房東卡關!新竹律師事務所/竹北律師事務所
2025/06/11房屋租約期滿後,若房客仍繼續使用房屋,房東未即時明確表示反對,租約恐自動變為不定期租賃。一旦變不定期,房東收回房屋將受限,需符合土地法第100條規定的六種事由 才能終止。出租人務必在租期屆滿前或屆滿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