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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淪為共犯!公司吸金案,連會計、工程師都可能GG?
2025/06/16銀行法吸金罪嚴懲非銀行機構向不特定人吸收資金並約定返還高額報酬的行為。判斷公司員工是否涉案,關鍵在於其工作內容是否參與對外招攬、資金運用規劃,以及是否具備犯罪意圖和認知。此罪的「犯罪所得」計算極為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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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觸毒品別慌!「戒癮治療」讓你免進勒戒所,律師教戰手冊!
2025/06/16施用第一、二級毒品具刑事責任,但法律視施用者為病人,鼓勵戒癮。初犯或三年後再犯者,檢察官會優先聲請「觀察勒戒」,這雖非刑罰但會剝奪人身自由。若不想進入勒戒所,務必趕在檢察官聲請前,向其申請附條件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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潑漆洩憤竟是「刑事」重罪?法官認證:美觀受損也算毀損!
2025/06/16刑法第354條毀損罪,不僅指物品喪失全部或部分功能,實務見解認為,物品外觀是否美觀亦是其效用之一。因此,對車輛潑漆,即使車輛仍能行駛,但若油漆無法回復原狀,影響到車輛既有的美觀、保護及防鏽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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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士私收紅包遭開除?勞基法「事不過三」原則助雇主合法解雇!
2025/06/16新莊地藏庵資深道士因私收紅包遭解雇,法院判廟方勝訴。本案說明,勞工違反工作規則須達「情節重大」且雇主需符合「解雇最後手段性」原則才可解雇。廟方因規則明確、道士經簽切結書後仍再犯並有懲處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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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種大麻要關五年?「一盆」輕情節有望減刑!
2025/06/16栽種大麻罪過去一律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經大法官釋字第790號解釋宣告違憲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已修法。現在若行為人是因供自己施用且情節輕微者,如案例中出於好奇種植一盆大麻,刑責可減輕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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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投案二字之差,減刑機會差很大?律師揭露關鍵秘密!
2025/06/16刑法上的「自首」與「投案」概念有明確區別。當犯罪在偵查機關未發覺前,犯人主動坦承犯行並接受裁判者為「自首」。此情形依刑法第62條,法院「得」減輕其刑,但並非必然減刑。若偵查機關已掌握犯罪事實與犯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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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越權賣商標,公司能否說不?善意第三人原則大解析!
2025/06/16公司董事長未經董事會決議出售商標,若買方屬善意第三人,依公司法第208條第3項,公司原則上不得否認該交易效力。然而,公司仍得對該前董事長提起背信罪等刑事告訴,並主張民事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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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燈加速撞闖紅燈騎士?車禍「信賴原則」不是免死金牌!
2025/06/15台中一名女駕駛綠燈轉黃燈加速時,與闖紅燈騎士相撞,卻仍被認定有過失。這凸顯了交通案件中「信賴原則」的運用限制。信賴原則原指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時,可信賴他人也會遵守,以確保交通順暢。然而,實務上法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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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注意!職務調動、考績評分不再說了算:法院教你如何合法不踩雷!
2025/06/15雇主進行職務調動時,須遵守《勞動基準法》明定的「調動五原則」,確保調動具企業經營必要且不損害勞工權益。此外,考績評分雖有雇主裁量空間,但當勞工有爭議時,雇主須負舉證責任,證明考績的正當性,以避免裁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