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的簽發與使用非常方便,因此可以在商業交易上作為增加信用的工具,但也聲請強制執行的程序過於方便,有時候卻會被有心人士利用來欺騙他人。林亮宇律師長期擔任眾多企業之法律顧問,處理票據相關議題之經驗豐富,因此對於相關法律與實務十分熟悉。
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客戶的一位好友對客戶佯稱,因為自己的理財與債信有問題,請求客戶幫忙簽發六張本票借給該友人,以作為該友人得以出具給其他人查閱之用,客戶天真的認為這只是幫忙,應該沒有什麼問題,簽發後也忘了這件事。豈料,該友人於本票3年期限快到之前,竟然提出聲請法院裁定本票強制執行,此時客戶才知道被騙了。
經客戶尋求真亮法律事務所協助,所長林亮宇律師分析後認為,應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強調這些本票的簽發並無原因。但第一審法院未為詳細調查之下,竟採納對方也借款給客戶而判決客戶敗訴。但所長林亮宇律師認為原審判決有諸多問題,因此建議客戶上訴,經客戶同意也信任真亮法律事務所繼續上訴第二審。
於第二審法院審理時,對方還是堅持有借款給客戶,但一直沒拿出具體證據,我方則強調對方說明之不合理之處,成功說服法院認定對方根本沒有債權存在,因而【成功】推翻本票債權,但是本案因為法院之判決引用之見解仍有爭議,經最高法院發回,更一審時,終獲得法院【勝訴】確定判決。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法院是保障「依法有據」、「證據充分」的那一方,遇到任何法律問題,都要詳細梳理相關時序、仔細分析法律關係,務必冷靜面對,求助專業律師,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 電話:04-2305-9595 / 0975-537895
- 地 址:臺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36號4樓之1(中國信託樓上)
- 網址:http://skblawfirm.com/
「簽發本票借給友人,竟遭友人拿來強制執行,經委任真亮法律事務所,歷經更審,終於獲得【勝訴】確定判決」由真亮法律事務所製作,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授權條款釋出。
-
商品跨國婚姻維持不易,配偶離境後拒絕回國,委託真亮法律事務所,訴請履行同居義務,獲得【勝訴裁判】確定!
-
商品雇主未依照勞基法投保,並在勞工屆退前,將投保單位更改為名下沒有資產的公司,經真亮法律事務協助,始獲合法權益,三審都【勝訴】確定!
-
商品受託代為執行工程,收取報酬後竟然不給付給分包商,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辦理,委託人獲【勝訴】判決確定!
-
商品家族公司26年前父親過世後違法召開股東會,經委任真亮法律事務所確認股東會決議不成立【勝訴 】確定!
-
商品占用他人土地建屋卻拒不返還,地主無奈提出【拆屋還地】訴訟,一審勝訴對方再上訴,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辦理,終獲【勝訴】確定!
-
商品自己名字莫名其妙出現在支票背書,遭執票人提起【給付票款】訴訟,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辦理,獲【勝訴】確定!
-
商品簽發本票不認帳,提告本票無效,委任真亮法律事務所【勝訴】確定
-
商品遭親戚以錄音為證據,意圖藉訴訟爭取財產,委任真亮法律事務所辦理,釐清事實,勝訴確定!
-
商品感性>理性?親兄弟明算帳,永遠學不會?你借錢或投資他人還是沒有書面約定?
-
商品先人遺產怎麼領?其他繼承人移民?失聯?拒不出面怎麼辦?存款可以直接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