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聲明
本網站僅提供窩客幫資訊參考平台, 並不涉入其中任何諮詢、交易。本網站對各該窩客幫相關資訊亦不作任何實質或形式上之審查。本網站中所載一切窩客幫的資訊、文字、照片、圖形 、產權、廣告內容、或其他資料(以下簡稱『內容』)。無論其為公開張貼或私下傳送,若有不實或違法情事,均為『內容』提供者之責任,窩客幫概不負責也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王琦翔律師事務所|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 兒少案件不起訴處分案例
  • 兒少案件不起訴處分案例

  • 商品型號

  • 商品規格

分享到
本件被告經警方移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認為被告電腦中有偷拍未成年人之性隱私影像,惟在本律師與被告多次確認後,確定其並無本罪之犯行,其電腦裡之影像係從網路上下載,並非其偷拍,律師並主張電腦之性影像中確實有該網站的浮水印,足證並非被告自行偷拍,最終獲取檢察官之不起訴處分!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
拍攝、製造、無故重製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罰金
招募、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無故重製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脅迫、藥劑、詐術、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或少年被拍攝、自行拍攝、製造、無故重製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犯前三項之罪者,依各該條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前四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1項至第4項之附著物、圖畫及物品,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拍攝、製造、無故重製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之工具或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但屬於被害人者,不在此限。
王琦翔律師事務所|線上免費法律諮詢
電話 : 0930717358 連絡人: 王琦翔 地址 : 五權西路二段245號 信箱 : lawyerwang0406@gmail.com

  • 服務項目

    家事訴訟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法律諮詢

  • 特別關鍵字

    律師事務所,台中律師事務所,南屯律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推薦,台中律師事務所推薦,南屯律師事務所推薦,法律事務所,台中法律事務所,南屯法律事務所,法律事務所推薦,台中法律事務所推薦,南屯法律事務所推薦,刑事律師,刑事訴訟律師,台中刑事律師,台中刑事訴訟律師,南屯刑事律師,南屯刑事訴訟律師,民事律師,民事訴訟律師,台中民事律師,台中民事訴訟律師,南屯民事律師,南屯民事訴訟律師,毒品訴訟律師,台中毒品訴訟律師,南屯毒品訴訟律師,詐欺訴訟律師,妨害名譽訴訟律師,台中詐欺訴訟律師,台中妨害名譽訴訟律師,南屯詐欺訴訟律師,南屯妨害名譽訴訟律師,洗錢訴訟律師,台中洗錢訴訟律師,南屯洗錢訴訟律師,離婚訴訟律師,離婚訴訟律師推薦,台中離婚訴訟律師,台中離婚訴訟律師推薦,南屯離婚訴訟律師,南屯離婚訴訟律師推薦,監護權訴訟律師,遺產訴訟律師,台中監護權訴訟律師,台中遺產訴訟律師,南屯監護權訴訟律師,南屯遺產訴訟律師,車禍訴訟律師,台中車禍訴訟律師,南屯車禍訴訟律師,車禍調解律師,台中車禍調解律師,南屯車禍調解律師,兒少訴訟律師,兒少訴訟律師推薦,台中兒少訴訟律師,台中兒少訴訟律師推薦,南屯兒少訴訟律師,南屯兒少訴訟律師推薦,債務糾紛訴訟律師,台中債務糾紛訴訟律師,南屯債務糾紛訴訟律師,醫療糾紛訴訟律師,台中醫療糾紛訴訟律師,南屯醫療糾紛訴訟律師,家事律師,家事訴訟律師,台中家事律師,台中家事訴訟律師,南屯家事律師,南屯家事訴訟律師,法律諮詢,法律顧問,台中法律諮詢,台中法律顧問,南屯法律諮詢,南屯法律顧問,律師推薦,訴訟律師推薦,台中律師推薦,台中訴訟律師推薦,南屯律師推薦,南屯訴訟律師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