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當事人經營之事業,也有在網路上行銷,另外因為當事人公司在該領域內非常專業,負責人經常受邀去各處演講,某次員工拍攝了負責人上課之照片,因為取景、角度都很棒,就選為公司行銷的主要圖片,也廣泛在網頁、各種通路作為行銷之用。某日,在同業的網路行銷上,竟然出現同一張照片的一部份,也就是該同業未經授權使用了當事人的照片。經當事人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林亮宇律師分析,該張照片應該為著作權法所保障,使用他人著作,就是不對的行為,當事人曾希望同業撤下該張照片,但同業卻認為使用該張照片沒有什麼問題,無奈之下,當事人只能提出刑事告訴。
本件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當事人之著作權也獲得確保,同時被告也自知理虧,以和解賠償合理金額,同時在網路上作成道歉啟事,讓當事人的名譽適當的獲得回復。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好朋友,生活在現代生活中,有太多不可預期的事件,萬一有著作權被侵害的情形時,建議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
*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真亮法律事務所聯絡:
- 主持律師:六照律師林亮宇
- 電話:04-2305-9595 / 0975-537895
- 地 址:臺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36號4樓之1(中國信託樓上)
- 官 網: http://skblawfirm.com/
「同業網路行銷竟盜用他人公司網頁照片,侵害著作權,經委託真亮法律事務所提出告訴,該同業遭【判刑】確定,並以【和解賠償合理金額】,同時在網路上作成【道歉啟事】」由真亮法律事務所製作,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授權條款釋出。
-
商品一時失慮發送不當簡訊及照片,遭提告【誹謗、散布猥褻物品、妨害秘密、恐嚇危安】,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獲【不起訴】處分!
-
商品配偶無證據指控使用手機發出訊息,並提告【妨害秘密罪】,經當事人委由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辯護,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
商品交往期間你情我願合拍親密照片,分手後遭對方提告【妨害秘密罪】,委由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辯護,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
商品員工侵占公司支票並領取金錢而拒不返還,公司委任真亮法律事務所提告,遭判決【有罪】確定!
-
商品偽造訂單詐騙他人金錢,經被害人委託真亮法律 事務所提告,遭判決【有罪】!
-
商品遭人詐欺提供帳號被起訴【詐欺】,一審無罪經檢察官上訴,委由真亮法律事務所律師辯護,終獲【無罪】確定
-
商品鄰居因細故而出手打人,惡人先告狀遭到駁回,惡人反而被判刑
-
商品為牟不法利益,房客竟將房東所有的生財工具一併頂讓給後手經營者,後手無奈之下提告詐欺…
-
商品社區共有財產遭人蓄意破壞,為確保社區安寧,應盡快提出告訴並追究責任
-
商品刑事訴訟很複雜,千萬謹慎再謹慎,有罪確定無處訴,非常上訴求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