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當事人因為遇到一個糾紛,與對方的主管等人成立群組(不含對方在內),過程大家討論應該如何處理,當事人因為身心俱疲,因此抒發自己的感受,後來對方主管調查後確認對方確實有過失,要求對方說明過程,也提供群組的對話為附件。這時對方竟然惱羞成怒,對當事人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讓當事人被迫進入偵查程序,備受煎熬……
經當事人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林亮宇律師瞭解整個過程後,認為對方提告毫無依據,建議提出答辯狀,整理事件的全部過程,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以證明對方分明有錯在先,在我方並無任何誹謗的情形下,對方提告已顯出挾怨報復的意圖。開庭時成功說服檢察官,檢察官也認為本件確實沒有任何事證可證明當事人涉嫌【妨害名譽】、【誹謗】之情形,後續由地檢署作成【不起訴】處分確定。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好朋友,生活在現代生活中,有太多不可預期的事件,萬一有被提告的情形時,建議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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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LINE私密群組抒發感受,竟遭他人提告【妨害名譽】【誹謗】,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獲【不起訴】確定!」由真亮法律事務所製作,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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