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當事人所開設之公司,有一位員工在離職之後,其友人竟心生不滿,在該員工臉書公開之貼文下方留言,指責告訴人等「很坑」、「只想賺錢的垃圾」、「很爛」以及會為「害人之事」等語,該人在毫無憑據之留言,讓當事人認為需要以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經當事人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林亮宇律師與所內律師研究後認為本件被告的行為會構成【散布文字誹謗罪】,因為留言文字依一般人之社會通念為客觀之判斷,顯足以貶損告訴人等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之評價,被告已觸犯刑法散布文字誹謗罪。
經檢察官調查,認同告訴代理人整理之證據,因此由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起訴】。後續於臺灣臺中地方
法院審理時,被告完全沒有彌補之意,於是法官認定被告【有罪】。被告上訴時,總算知道要負起責任,賠償當事人金錢,始由二審法院改判緩刑。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好朋友,生活在現代生活中,有太多不可預期的事件,萬一有權益遭到侵害的情形時,建議要尋求專業的律師協助,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並保障自身權益。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真亮法律事務所聯絡:
主持律師:六照律師林亮宇
電話: 04-2305-9595
0975-537895
地 址:臺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36號4樓之1(中國信託樓上)
址:http://skblawfirm.com/
「因細故在臉書留言毀謗他人,經被害人委託真亮法律事務所提告,遭判決【有罪】確定!」由真亮法律事務所製作,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授權條款釋出。
-
商品委外生產口罩,一時失慮未確認合作廠商資格,涉犯【藥事法】,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獲【緩起訴】處分確定!
-
商品公司發包工程,因承包商施工品質有瑕疵發生爭議,承包商竟提告負責人及承辦人【侵占罪】,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
商品員工侵占公司貨款拒不返還,委任真亮法律事務所提告,遭判決【有罪】確定!
-
商品一時失慮誤觸毒品,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獲【緩起訴】處分確定!
-
商品因一時失率犯罪,入監執行一段時間後已符合條件,聲請假釋竟遭到駁回,經委託真亮法律事務所,提起【復審】,獲【原處分撤銷】確定,後續假釋也核准!
-
商品開車不幸發生事故,遭提告【過失致死罪】,經真亮法律事務所協助,獲判決【易科罰金】確定!
-
商品開車不幸發生事故,遭提告【過失重傷罪】,經真亮法律事務所協助,獲判決【不受理】確定!
-
商品開車擦撞他人,開車的人竟然反告被撞的路人【妨害自由罪】,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獲【不起訴】確定!
-
商品未經同意側錄他人影像並散布,經真亮法律事務所提告妨害秘密,被告認罪【緩起訴】確定!
-
商品買方因鑽飾轉手無價差,藉故挑剔還提告詐欺,經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辯護,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