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自行協調,始終無法達成共識。這時候,專業律師的介入,或許是解決爭議的一個契機。 協商、談判前,先與律師諮詢、討論,再提出和解方案,掌握先機,更是重要!

律師在協商、談判前的作用
1. 案件評估與準備:提供正確的法律資訊,分析案情,評估風險與機會,提供最佳解決策略。 2. 文件準備:確保所有相關證據、契約、法律文件完善,以便在談判時據理力爭。 3. 模擬談判:事先與當事人進行模擬,確保委託人在談判時有最佳應對策略。

律師在調解談判中的角色
1. 談判代表:律師能以專業法律知識和談判技巧,幫助當事人獲得最佳條件。 2. 維護當事人權益:確保談判結果合法,且可以強制執行,避免對方利用漏洞。 3. 法律建議:在調解過程中隨時提供即時法律建議,避免簽署不利條款。

聘請律師的好處
提升談判籌碼:專業律師的參與,能讓對方更願意讓步。 避免法律風險:確保調解結果符合當事人權益,合法且可以強制執行,避免日後爭議。 提升成功率:專業律師的策略和談判技巧,有助於更快達成共識。 若有爭議需要解決,請與我們預約諮詢,林蔡承律師已經協助數百名當事人解決紛爭,達成和解共識,放下過去的羈絆,重新開創人生新的一頁。
我們4種服務項目的內容比較:
法律諮詢
-
撰擬文件
含法律諮詢
法律顧問
含法律諮詢、撰擬文件、和解談判
案件委任
含法律諮詢、撰擬文件、和解談判、陪同開庭
精省專案
點數:50點/5萬元/1年
委任民、刑事、行政訴訟案件,給予9.5折優惠!
加值專案
點數:80點/8萬元/1年
委任民、刑事、行政訴訟案件,給予9折優惠!
贈送:5個小時免費諮詢時數。
超值專案
點數:100點/10萬元/1年
委任民、刑事、行政訴訟案件,給予8.5折優惠!
贈送:8個小時可轉讓免費諮詢時數。
預約後,安排週一至週五上午10:00〜下午6:00,
到事務所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8號10樓之3(捷運松江南京站8號出口步行約3分鐘)諮詢。
※若有特殊情形,得協助安排其他時間。
※若有特殊情形,得協助安排其他諮詢地點、視訊會議或電話會議。
諮詢時間,皆以1小時 為單位。

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
民眾私人權益糾紛的處理方式,除了一般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以作成判決的方式解決以外,還可以透過「和解」、「公證」、「協調會」、「調解」、「調處」或「仲裁」等訴訟以外的方式來解決,就是我們所說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 依照主導者的性質,可大致區分為司法型(法院調解業務)、行政型(如: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之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各鄉鎮公所調解委員會)與民間型(如:仲裁協會、議員協調會)這3種。

達成和解相較於等待法院判決,有什麼好處?
到法院打官司提起訴訟,是由法官依照法律規定,透過訴訟程序以判決的方式認定當事人是非對錯,當事人必須蒐集證據、繳納裁判費、到法院進行訴訟程序,可能花的時間會比較久,而且判決結果可能一造勝訴、一造敗訴,雙方都不滿意。 透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雙方可以提出彼此可以接受的方案,直接交涉、協商解決爭端的方案,可以節省時間和金錢的支出,比較迅速的化解紛爭,加速權利的實現。 如果是醫療糾紛事件,目前許多法院是由醫療專業人員、法律專業人員共同擔任調解委員來進行調解,如此一來,在醫療技術、法律判斷等方面都因為有專業人員的參與,所以很快地獲得解決。勞資爭議調解,也有類似的制度,可以幫助快速解決爭議。 總體來說,達成和解相較於等待法院判決,具有時間較短、成本較低、結果可預測等好處: ●費用低:訴訟需要支付裁判費,還可能涉及律師費,而調解通常費用較低,甚至免費。 ●時間短:法院審理案件可能需要數月甚至數年,而調解通常可在短時間內完成。 ●彈性高:雙方可以針對個案情況提出可接受的方案,不受嚴格法律規定限制。 ●專業性強:例如醫療糾紛調解會納入醫學專家,確保專業判斷。 ●雙贏結果:法院判決通常是一方勝訴、一方敗訴,而調解能讓雙方達成共識,避免對立加深。

什麼樣的案件適合用ADR來解決?
原則上刑事案件衍生的賠償案件,以及任何民事紛爭都可以透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解決,無論是車禍事件、房屋漏水、公寓大廈爭議、買賣物品等日常糾紛,或是與雇主間的勞資爭議、不動產糾紛,甚至是專業的醫療爭議、消費者糾紛、建築爭議、公害事件等紛爭,都可以利用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來獲得解決。
我們4種服務項目的內容比較:
法律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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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法律諮詢
法律顧問
含法律諮詢、撰擬文件、和解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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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法律諮詢、撰擬文件、和解談判、陪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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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後,安排週一至週五上午10:00〜下午6:00,
到事務所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8號10樓之3(捷運松江南京站8號出口步行約3分鐘)諮詢。
※若有特殊情形,得協助安排其他時間。
※若有特殊情形,得協助安排其他諮詢地點、視訊會議或電話會議。
諮詢時間,皆以1小時 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