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個相關案件,當事人遭到地方政府以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理由,一行為一罰,裁罰金額竟然超過新臺幣一千多萬,讓當事人忿恨難平,損失慘重,但卻求助無門,且訴願及行政訴訟第一審都遭到駁回。
經當事人求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林亮宇律師研究令後,認為地方政府的行政處分應該是錯誤的,因此應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亦認為原處罰(行政處分)有很多違法之處,因此判決【原判決廢棄。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也就是當事人全部勝訴,不用繳納一千多萬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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