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負責人尋求真亮法律事務所的協助,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分析,認為負責人應不至於構成業務過失傷害罪,但負責人卻不斷詢問,員工的委任律師說不和解一定會被起訴是真的嗎?為什麼和林亮宇律師分析的截然不同,經過相當時間的分析及說明,負責人才能瞭解林亮宇律師判斷的基礎。
經負責人委任林亮宇律師於偵查庭辯護時,知悉員工委任的律師主要是認定負責人「未設置警示標示」、「未使廚房保持安全狀態」且「未進行足夠的教育訓練」等等。但因負責人僅投資,並不負責實際的經營與管理,根本不可能構成業務過失傷害,因此林亮宇律師引用刑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定向檢察官說明,檢察官對於告訴內容也有所疑義。豈料,員工委任的律師後續竟然追加負責實際經營與管理的店長,列為業務過失傷害罪的共同被告。
由於刑法採「罪刑法定主義」,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且現代企業經營,通常會採分工設職及逐級管理原則,企業負責人如未實際參與特定個案規劃或執行,又非因其業務上之特定作為或不作為肇致危害,其經營管理行為,與營業過程偶發事故之受傷結果,即無相當因果關係。因此,員工在廚房燙傷的偶發事故,與「負責人」即無相當因果關係,因此「負責人」根本不成立業務過失傷害罪,在本所提出充分的證據及說明,成功說服檢察官,獲得不起訴處分。而就追加「店長」提出刑事告訴,則因已逾6個月告訴期間,同樣為不起訴處分。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法律保障不是看誰是「強勢」、「弱勢」,也不是不分青紅皂白的只保障「弱勢」,而是保障「依法有據」、「證據充分」、「論證合理」的那一方,遇到各種突發的法律糾紛,真亮法律事務所一定會全面的為當事人思考所有的面向,提供最全面的建議,讓您免於無妄之災,降低事業風險。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真亮法律事務所聯絡:
-
商品一時失慮逾越分際,促碰同事身體,遭提告【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後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獲【緩刑】判決確定!
-
商品配偶授權使用手機,離婚後遭對方提告【妨害秘密罪】,委由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
商品好心借友人金錢周轉,友人竟翻臉不認帳,去催討要錢還被指控【恐嚇取財罪】,經委任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辯護,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
商品一時失慮,觸犯【刑法】竊盜罪,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僅判決【罰金】並獲【緩刑】判決確定!
-
商品開車不幸發生事故,遭提告【過失重傷罪】,經真亮法律事務所協助,獲判決【不受理】確定!
-
商品合夥人對合夥虧錢不負責,竟提告合夥負責人【背信罪】方式施壓求償,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
商品開車擦撞他人,開車的人竟然反告被撞的路人【妨害自由罪】,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辯護,獲【不起訴】確定!
-
商品公司變更負責人後更換印鑑竟遭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經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辯護,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
商品法律適用有爭議,不幸遭到起訴,經過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律師辯護,一審、二審都判無罪確定!
-
商品醫師、物理治療師竟遭控業務過失傷害,經真亮法律事務所林亮宇、陳思辰律師辯護,獲不起訴處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