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小姐於網路上尋找工作機會,應徵上一家自稱「顧問公司」的財務會計職務。對方表示,工作內容單純,並要求 C 小姐提供個人銀行帳戶,作為公司收受款項之用,每月並承諾支付 新臺幣 35,000 元薪資。
起初一切看似正常,C小姐依公司指示將匯至其帳戶的「貨款」領出交給公司,直到某日 C 小姐發現自己的帳戶突然遭列為警示帳戶,並接獲警方通知,才驚覺該帳戶早已被詐騙集團利用作為金流工具,自己將款項領出的行為也被檢方認定從事車手工作,以加重詐欺罪起訴。
依實務見解,提供帳戶供他人使用,若與詐騙集團行為結合,包含擔任車手、取簿手、收水等角色,均可能構成加重詐欺,面臨相當嚴重的刑責。
律師接受委任後,完整分析案情背景,釐清 C 小姐求職過程與資訊來源,並協助當事人整理實際工作內容、對話紀錄與金流狀況;針對主觀犯意、涉案程度與個人背景,進行書狀撰擬及開庭辯護,後於訴訟中強調當事人係因求職誤信他人,並非詐騙核心成員,爭取從輕量刑空間。
透過周延的訴訟策略,向法院清楚呈現當事人並非出於詐騙本意,而是落入詐騙集團設計的結構中。
經法院審理後,考量 C 小姐之涉案情節、犯後態度及整體行為責任,最終判決緩刑參年,成功避免即時入獄執行,讓當事人得以在法律制裁與社會復歸之間,保有重新開始的機會。
⚠近年來,假求職、真詐騙的案件層出不窮,許多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詐騙金流的一環,一旦遭利用,往往直接面臨詐欺、加重詐欺等刑事責任。
面對詐騙相關刑事案件,及早釐清角色定位、犯意認定與法律責任,並由專業刑事辯護律師協助因應,往往是案件結果能否有效降低刑責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