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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柏格症
關於亞斯柏格症
在廣泛性發展疾病(Pervasive Developmental Disorders)中,包含了自閉症、亞斯柏格症、Rett氏疾患以及兒童期崩解疾患關於亞斯柏格症疾患( Asperger's Disorder)的症狀表現,依據精神疾病診斷準則手冊(DSM-IV)說明如下:
A. 社會互動有質的損害,表現下列各項至少兩項:
(1)在使用多種非語言行為(如眼對眼凝視、面部表情、身體姿勢、及手勢)來協助社會互動上有明顯障礙
(2)不能發展出與其發展水準相稱的同儕關係
(3)缺乏自發地尋求與他人分享快樂、興趣、或成就(如:對自己喜歡的東西不會炫耀、攜帶、或指給別人看)
(4)缺乏社交或情緒相互作用(reciprocity)
B.行為、興趣、及活動的模式相當局限重複而刻板,表現下列各項至少一項:
(1)包含一或多種刻板而局限的興趣模式興趣之強度或對象二者至少有一為異常
(2)明顯無彈性地固著於特定而不具功能性的常規或儀式行為(rituals)
(3)刻板而重複的運動性作態身體動作(mannerism)(如:手掌或手指拍打或絞扭、或複雜的全身動作)
(4)持續專注於物體之一部份
C.此障礙造成社會、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的功能臨床上重大損害。
D.並無臨床上明顯的一般性語言遲緩(如:到兩歲能使用單字、三歲能使用溝通短句)。
E.在認知發展或年齡相稱的自我協助技能、適應性行為(有關社會互動則除外)、及兒童期對環境的好奇心等發展,臨床上並無明顯遲緩。
F.不符合其他特定的廣泛性發展疾患或精神分裂病的診斷準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