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議題
老闆,可以請員工走路嗎? - 台中勞動糾紛解決|西區員工資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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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主勞資必修!調到外縣市,員工只能接受? - 台南勞資顧問推薦|東區勞資講座
企業因門市缺人、組織調整或業務改變,可能需要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但依《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調動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並須符合五項原則:具有企業經營必要性且無不當目的、不得對工資及勞動條件作不利變更、員工體能與技術可以勝任、地點過遠時提供必要協助,以及考量員工與家庭的生活利益。勞基法第10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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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主勞資必修!員工離職沒交接,能卡服務證明? - 台中勞基法諮詢|西區勞資講座推薦
員工突然離職或未完成交接,確實可能影響企業營運,但公司不能以此拒絕發給服務證明書。依《勞動基準法》第19條,勞動契約終止後,只要員工提出請求,雇主或代理人就不得拒絕。勞基法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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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很正常,離職後追討工資才是問題開始? - 台中勞資講座推薦|西區勞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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