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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與繼承者們(一) 面對親人離世,該怎麼處理遺產?【西區遺產律師推薦】【台中家事律師】
一、誰是繼承者們?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再來依照民法的規定順序如下:

特別注意,繼承人除了配偶以外,其他都是「有前無後」,意思是如果被繼承人有兒子,就不會輪到被繼承人的父母繼承;如果被繼承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那就輪到父母繼承,如果父母也都不在了,那就輪到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繼承,以此類推。
二、繼承者們能分多少?
(一)如果是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分,那就是所有人均分。

※如果被繼承人在前段婚姻有一個小孩,那他也能分遺產嗎?答案是可以!除非那個小孩被其他人收養,不然依法當然享有繼承權。
(二)如果是配偶與被繼承人的父母分,那就是配偶拿二分之一,其餘的人平分。

※如果被繼承人的父母早已離婚,而且其中一方早已沒聯絡,那還是能分遺產嗎?可以!按法律規定他還是你的父母,依法得以繼承。
(三)如果是配偶與被繼承人的兄弟姊妹分,那就是配偶拿二分之一,其餘的人平分。

(四)如果是配偶與被繼承人的祖父母分,那就是配偶拿三分之二,其餘的人平分。

※這裡的祖父母包含外公、外婆嗎?當然包含!不會因為他們是媽媽那邊的祖父母而有分別。如果繼承人只有配偶一人,那當然就讓配偶拿全部的遺產。
三、遺產繼承流程

(一)申請除戶證明書
(二)清查遺產
※如果親人尚未離世,但已經失智、重病住院,可以先清查名下有多少財產嗎?不行,此時親人還在世,財產也不是遺產,即便是子女也沒有名義去查父母的財產,倘若想要避免父母的財產被騙走、偷移轉走,應該考慮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千萬不要為了保護父母的財產,就擅自移轉到自己名下,除了吃上刑事官司,更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三)陳報遺產清冊
- 為什麼要陳報遺產清冊?
- 陳報遺產清冊流程
- 可以不要陳報遺產清冊嗎?
(四)處理稅務問題
繼承主要會面臨兩種稅務的問題:
- 申報遺產稅
5,621萬元以下 | 10% |
超過5,621萬元至 1億1,242萬元 | 562萬1,000元, 加超過5,621萬元部分之15% |
超過1億1,242萬元 | 1,405萬2,500元, 加超過1億1,242萬元部分之20%。 |

- 檢查是否欠稅
(五)財產移轉登記
四、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