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議題
公司調動員工,必須符合五項原則
因此,即使調動後薪資相同,也不能只看金額。若跨縣市通勤、交通時間大幅增加,或影響員工照顧子女及家人,公司仍應評估並提供交通、住宿、搬遷或班別調整等協助。
勞動部於2026年1月23日更新的說明也提醒,雇主應先了解員工在交通、住宿等方面有無困難,提供必要協助並就調動事宜進行協商。勞動部在職勞工權益保障事項
若調動違反契約或五原則,並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員工可能依法終止契約並請求資遣費。企業應在調動前完成合法性評估及書面紀錄,避免將正常調度變成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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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交接,也不能拒發服務證明書
員工突然離職或未完成交接,確實可能影響企業營運,但公司不能以此拒絕發給服務證明書。依《勞動基準法》第19條,勞動契約終止後,只要員工提出請求,雇主或代理人就不得拒絕。勞基法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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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職災住院,多久內要通報? - 台中勞基法諮詢|西區勞資專家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死亡、同一災害罹災3人以上,或1人以上經醫院診斷需要住院治療的職業災害,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轄區勞動檢查機構。依職安署說明,住院治療不包含單純留院觀察;通報時間則從雇主明知或可得而知發生法定職災時起算。職安署職災通報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