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真亮法律事務所承辦一件相關案件,當事人與太太結婚多年,但太太竟然不顧當事人多年來的付出,與其他男性過從甚密,並共居同遊,造成當事人對配偶應互守誠實義務之不信任,並有擔心婚姻破裂之壓力,致其精神上受有痛苦。經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分析認為,該配偶與其他男性,顯置婚姻家庭觀念於不顧,已逾越與有配偶之異性往來應遵守之分際,足以影響當事人夫妻感情之維繫,及有破壞原告婚姻生活圓滿安全幸福之虞,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應可以訴請連帶賠償非財產上損害。
經真亮法律事務所所長林亮宇律師在訴訟主張,配偶任一方應履行忠實之義務,倘第三人與夫妻任一方,有逾越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往來及親密行舉,而有破壞夫妻之婚姻生活及家庭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虞者,即應認為已侵害基於配偶關係所生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而構成侵權行為。法院審酌我方提出之諸多證據,也認定該配偶與其他男性確實侵害當事人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但後來當事人僅對於該男性提告,法院即判決該男性應負賠償責任,當事人【勝訴】確定。
真亮法律事務所提醒各位朋友,如果不幸遇到家事糾紛,一定要尋求專業律師分析,才能找出對我方有利之條件,保障自身權益,以最經濟的方式控制與降低法律風險。
* 如果有任何問題,歡迎與真亮法律事務所聯絡:
- 主持律師:六照律師林亮宇
- 電話:04-2305-9595 / 0975-537895
- 地 址:臺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36號4樓之1(中國信託樓上)
- 官 網: http://skblawfirm.com/
「已婚女子與配偶以外男子共居同遊,侵害配偶法益【婚外情】,先生起訴要求連帶賠償,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辦理【勝訴】確定」由真亮法律事務所製作,以創用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4.0 國際 授權條款釋出。
-
商品簽發本票借給友人,竟遭友人拿來強制執行,經委任真亮法律事務所,歷經更審,終於獲得【勝訴】確定判決
-
商品合夥負責人結算後還是賴帳不肯清算清楚給付盈餘,其他合夥人無奈之下委託真亮法律事務所提出【訴訟】,爭取合理【盈餘】成功確定!
-
商品因遭到他人犯罪而受損害,經委託真亮法律事務所,提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獲得【勝訴】確定!
-
商品分割共有物並維持通行,經委任真亮法律事務所,合理分割【成功】並預留道路確定。
-
商品仲介太陽能板工程,竟然提供已死亡地主之同意書,十分離譜,還不願意退還仲介費,經被害公司委任真亮法律事務所提告,被告應【賠償損害金額】確定!
-
商品離婚已約定未成年子女照顧方式,但對方反悔提出【改定未成年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經真亮法律事務所辦理,【駁回】對方聲請判決確定!
-
商品佯稱協助處理民眾手上塔位減少稅金,卻兜售更多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侵害權利,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商品相同案件以不同主張再提出訴訟,讓人煩不勝煩,委任真亮法律事務所辦理,釐清事實,勝訴確定!
-
商品建商出售預售屋違約不願返還價金,竟然同時再以訴訟方式要求給付其餘價金,幸經法院判決免給付
-
商品感性>理性?親兄弟明算帳,永遠學不會?你借錢或投資他人還是沒有書面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