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事事件上法院免費?
2026/01/13大部分的人都以為,想要離婚、爭取扶養費、贍養費等,一上法院就要交裁判費給國庫。
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家事事件上法院,法院竟然免費幫您調解,而且效力還和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 -
你知道嗎?有些家事事件聲請法院裁判前要走調解程序
2026/01/13家事紛爭多具有私密性,為了盡可能的解決家庭間理性與「非理性」的感情糾紛,2012年1月11日公布的家事事件法第23條規定,除同法第3條所定丁類事件外,於請求法院裁判前,應經法院調解
-
立院三讀 發現新事實可提再審
2026/01/13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訂,因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單獨或與先前證據綜合判斷,足認受有罪判決之人應受無罪、免訴、免刑或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判決者,得聲請再審。
-
如何閱卷?
2026/01/07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訂,因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單獨或與先前證據綜合判斷,足認受有罪判決之人應受無罪、免訴、免刑或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判決者,得聲請再審。
-
文創產業智財權保護及加值應用工作營
2026/01/07智財權保護,是文創業者最好的創意保護傘,智財權管理與應用,是文創業者的核心競爭力!
-
保障勞工職災後生活千萬勞工受惠
2026/01/06行政院於2014年10月30日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將職業災害自「勞工保險條例」中抽離,另外單獨立法。該草案並擴大適用範圍,全台約有一千多萬名勞工得全數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