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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貨也要注意商標權
2026/03/19一名在網路上販售3C產品的A,透過淘寶網站購買580件標有Apple圖樣的連接線、電源轉接器,當貨品進口到台灣時,經臺北關人員查驗發現異狀,送交Apple指定授權經銷商鑑定,確認貨物均為仿冒商標的物品,因而遭檢察官起訴;雖A主張賣家聲稱是原廠正品,然法院認為並無證據可證明,因此認定A違反商標法第97條規定,判決A有期徒刑5個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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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宏律師有話跟繼承人說,遺產稅新制上路啦~
2026/03/19家人在世時有人先拿了一堆財產,家人過世後自己只分到一些,竟然還要幫那些多拿的人繳遺產稅!?
天理何在!!! -
千萬不要隨便將銀行帳戶交給他人
2026/03/19日前,一名職籃啦啦隊員A,於民國112年11、12月某日,將帳戶交給詐欺集團成員B,讓詐欺集團成員B匯入詐欺得來之款項,其再依詐欺集團成員B的指示,要將款項轉出用以購買虛擬貨幣時,因為渣打銀行風險控制限制提領,而無法轉出;法院認為A的上開行為已觸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2項、第1項後段的洗錢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3萬元,緩刑2年,本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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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優先座發生爭執,會觸犯什麼法律呢?
2026/03/19日前網路流傳一段影片,在台北捷運車廂內,有一名拿著多袋物品的婦人A,用袋子碰撞坐在優先座的年輕人B的大腿,要求B讓位,B因A的行為,起身將A踹到對面座位上,A隨即表示要叫警察,但之後自行離去;捷運警察隊得知相關資訊後,認為雙方在捷運上互毆,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之規定,將通知雙方到案說明,最高可以開罰1萬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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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殘值不到 33 塊錢的舊電鍋,送給拾荒婦人,竟然會涉及貪污?
2026/03/19大家好,本支影片是我們的「律師看時事」系列第一集,想跟大家分享最近新聞報導中,有清潔隊員出於善意將民眾丟棄的舊電鍋送給拾荒婦人,因而遭起訴涉嫌貪污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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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算緊急避難行為?
2026/03/18一名婦人A於113年7月,駕駛先生B名下小客車時,時速高達133公里,遭警方檢舉並裁罰1萬2000元、吊扣牌照6個月;B男表示自己因上呼吸道炎症前往高雄診所看診,醫生囑咐若症狀惡化應立即回診,7月29日上午病況加重,才緊急駕車返診,因此超速並非惡意,而是緊急避難;然法院審酌後,認為B男並無急迫情形,A女超速行為不符合緊急避難,因此裁罰並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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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租屋後房子出現裂縫,覺得有安全問題,能否終止租約?房東或是包租代管業者能不能主張要扣一個月押租金?
2026/03/18A.如果租客因為房子有裂縫,導致居住有安全問題,想要依照民法第424條終止租約,就需要舉證,房子的裂縫確實會影響到居住安全。
若租客能夠舉證房子確實有安全疑慮,依照民法第424條規定,則房東跟包租代管業者不可以扣押租金;若房子的裂縫無安全疑慮,租客仍要終止契約,契約若有記載可以扣一個月押金,就可以扣一個月押金。 -
Q.在自家騎樓上掛紅布條寫:「私人住宅,請勿停車 違者後果自負!!」,會成立恐嚇罪嗎?
2026/03/18A.恐嚇罪的成立必須要在客觀上有以加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法益之具體不法通知;主觀上,要有恐嚇的犯意,才會成立。
這個案件看起來,客觀上沒有具體的說會對車子或車主使用怎麼樣的不法手段,所以不會構成恐嚇罪。 -
將殘值不到33元的電鍋送給拾荒婦,也會涉及貪污?
2026/03/18北市府清潔隊員A,於清運垃圾時,看見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好像仍可使用,便帶回家測試,確認可以使用後,便將該電鍋轉送給拾荒的婦人;但A的行為被他人看見,並遭檢舉,A經過政風處內部約談,遂前去自首,後續遭檢察官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罪」起訴,但因A犯後自首且犯罪情節輕微,檢察官亦請法院減輕其刑,本件正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