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事務所專欄-合法離職】
2025/12/01來測測你符不符合即時離職的條件!
-
常見勞資糾紛爭議有哪些?/勞資糾紛律師推薦/台北勞資糾紛律師推薦
2025/12/01勞資糾紛系指勞方與資方發生相關對立的爭議問題。勞資雙方在職場上無不希望勞資關係能夠和諧無糾紛,雙方都不願見到嚴重的對立及糾紛問題發生,但勞工是以提供勞力或時間在工作上獲取報酬,而雇主則透過經營管理的方
-
勞動契約能約定最低年限嗎?/勞工律師/台北勞工律師
2025/12/01未符合下列規定之一,雇主不得與勞工為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
二、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其合理補償者。 -
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算職災嗎?/法律事務所推薦/台北法律事務所推薦
2025/12/01勞動者執行職務或從事與執行職務相牽連之行為,而發生之災害而言。申言之,應以勞動者所從事致其發生災害之行為,是否與其執行職務具有相當因果關係為考量重點,而勞動者為從事其工作,往返自宅與就業場所間,乃必要
-
【錄取後有試用期的約定,在試用期期間或試用期期滿時遭公司認定不能勝任工作而被解雇,合法嗎?】
2025/12/01現行之勞動基準法(以下皆稱勞基法)已刪除「試用期」之規定,一旦勞工受公司雇用,即使雙方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之勞工仍受勞基法保障,其權利、義務與所謂「正職員工」並無不同之處。
-
【小編談時事:女性因懷孕遭解雇,是不是性別歧視?】
2025/12/01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5款的立法目的是希望當勞工客觀上無法勝任工作,主觀上又違反忠誠履行勞務的給付義務,且在雇主施以輔導、懲處等方法後仍無法改善時,才可以採取最後手段解雇勞工。我們稱為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
【協助當事人處理債務問題Part 3:清算】
2025/12/01清算是扣除債務人生活必要支出費用後,將債務人名下所有的財產提供給法院處理,變現分配給債權人(但為了維持生活或工作所需要的財產可以不被變賣喔!),如果沒有財產還是可以聲請清算,但能不能得到免責裁定,要看
-
【協助當事人處理債務問題Part 2:更生】
2025/12/01更生需要債務人自行提出更生方案供法院審酌,提出的更生方案須讓法院認為債務人已達盡力清償的程度,但聲請更生的前提是債務總額不能超過1200萬元。
-
【協助債務人處理債務問題Part 1:前置協商或調解程序】
2025/12/01您是否積欠銀行高額卡債、貸款,利息越滾越大壓得喘不過氣?
您是否跟親朋好友借錢借到無顏以對?
您是否被地下錢莊追債追到無法安穩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