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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洗錢-無罪
2025/06/19當事人欲投資虛擬貨幣,上網搜尋相關資訊後,依指示申請帳號
當事人誤信客服人員說詞,提供個資、銀行帳號等,並匯款給對方
後當事人始驚覺遭詐騙,隨即拒絕繼續申請帳戶,並要求對方 -
人頭帳戶-無罪
2025/06/19當事人上網求職,透過與經紀人合作,取得薪資
經紀人每月將薪資匯款予當事人後,當事人皆會確認金額是否正確
未料,此等匯款的來源涉及違法
後當事人被認為是提供人頭 -
兼差變人頭帳戶-不起訴
2025/06/19當事人某日在網路看到兼職廣告,與對方連繫後,依指示匯款至指定帳戶,並到平台進行註冊
後當事人操作獲利便要求平台出金,但該平台聲稱需要財力證明、保證人等才能出金
當事人誤信對 -
家庭代工變人頭帳戶-不起訴
2025/06/19當事人誤信網路上兼差家庭代工工作
因而提供自己名下帳戶予他人
導致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後遭警示凍結,自身亦被列為詐騙集團的幫助犯 -
人頭帳戶-改判緩刑
2025/06/19被告上網看見兼職工作訊息
對方說明,只要提供一個帳戶註冊貨幣交易帳號,每日可現領薪資,每月還可以獲得分紅獎金
被告誤信對方話術,隨即將銀行及貨幣交易帳戶提供給對方 -
兼差變人頭帳戶-不起訴
2025/06/19當事人某日在網上看到兼差廣告,徵求線上文書處理人員
專員稱需當事人幫忙作為代理商,並在網路購物平台開設帳號綁定銀行帳戶,供公司經營賣場、收取貨款
當事人查詢對方提供的公司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