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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帳戶給詐團並協助轉帳-緩刑
2025/11/24因被告將自己的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
後詐騙集團詐騙被害人等,先讓被害人匯款到被告的帳戶
被告再依照指示,將帳戶內的款項轉帳至指定帳戶
後被告遭檢察官起訴 -
誤信網路兼職廣告而交付帳戶-不起訴
2025/11/24當事人在臉書社團看見包裝的兼職工作
對方告知工作內容、報酬等,並表示需要寄提款卡到公司,提供購買材料的費用
當事人表示疑問後,對方提供其他人寄提款卡的紀錄給當事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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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手緩刑免關
2025/06/19被告因擔任詐騙集團的車手,負責向被害人收取受騙款項
後遭警方當場查獲,一審法院判決被告犯共同詐欺罪 -
加入交友網站會員 竟成詐團幫助犯-不起訴
2025/06/19當事人某日加入交友網站之會員,並匯款會費後
誤信客服人員說法而提供帳戶
因過程中詐騙集團取得當事人之銀行帳號 -
網購帳號遭盜用 被控詐欺、幫助洗錢罪-不起訴
2025/06/19當事人某日發現淘寶帳號遭盜用後,便立即申請停止帳號交易功能
且告訴人的匯款也沒有進到當事人帳號綁定之戶頭 -
代購糾紛 遭買家指控詐欺-不起訴
2025/06/19當事人長年經營代購事業
後因交易糾紛而遭告訴人等提告詐欺罪
當事人為自證清白因而向睿勝尋求協助 -
貸款美化帳戶變人頭帳戶-不起訴
2025/06/19被告因貸款需求,某日看到網路貸款廣告便與對方連繫
後誤信對方美化帳戶金流之話術因而提供身分證、銀行帳戶等 -
交易糾紛遭告詐欺-不起訴
2025/06/19當事人因交易糾紛而被告詐欺
為證明自己的清白而找上睿勝 -
人頭帳戶-緩刑
2025/06/19被告某日在臉書社團看到工作廣告
對方稱從事虛擬貨幣工作,需聘被告協助交易
被告信以為真,與對方碰面後,提供銀行帳戶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