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
一次刑事被告全部沒到的庭-刑事訴訟律師|彰化刑事訴訟律師|員林刑事訴訟律師
刑事被告不到庭會怎麼樣嗎?
法官傳喚被告,除了以當面告知到場、陳明到場方式外,應使用「傳票」。如果被告在法院審理中經合法傳喚,卻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就會發拘票拘提被告到庭(白話來說,就是請警察到你家裡去抓人),如果拘提不到,就會被通緝哦!
早晚都要面對的,就出來面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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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訴後還會再被告嗎?從「被告視角」理解刑事程序的「再議」制度-刑事律師|彰化刑事律師|員林刑事律師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最常期待的結果之一,就是檢察官作出「不起訴處分」。當不起訴處分書寄到手上,許多人第一反應是鬆一口氣!「是不是代表案件結束了?我終於不用再跑地檢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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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程序中的「再議」制度,再一次「被重新聽見」的機會-刑事律師|彰化刑事律師|員林刑事律師
在刑事案件中,許多告訴人或被害人收到「不起訴處分書」時,常會感到錯愕甚至挫折,證據明明存在、事實似乎清楚,案件卻未進入法院審理。但…法律並未在此畫下句點,「再議」制度給了告訴人或被害人救濟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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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執行刑:判決確定後,真正要執行的刑度是什麼?-刑事訴訟律師推薦|彰化刑事訴訟律師推薦|員林刑事訴訟律師推薦
在刑事案件進入判決確定階段後,「究竟要服多少刑?」是多數當事人與家屬最關心的問題。然而,判決書中常見的「本刑」、「加重」、「減輕」、「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等用語,對一般民眾來說往往相當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