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
爸母疼細囝,公媽疼大孫-遺產訴訟律師|彰化遺產訴訟律師|員林遺產訴訟律師
R:阿嬤生前有立遺囑嗎?
👱🏻♂️:什麼遺囑!?應該沒有吧!祂還在的時候每天都嘛掛在嘴邊說,家裡人也都知道啊,這樣可不可以?
R:你的爸爸還在世嗎?
👱🏻♂️:在啊!除了我爸,我還有叔叔和姑姑,他們都還在啊!
R:不好意思,先生,您沒有辦法繼承您阿嬤的遺產!
【大孫有繼承權嗎?】
臺灣習俗中,老一輩人常有「大孫頂尾子,財產多一份」(長孫如最小的兒子)的觀念。
但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第一順位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如果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再依順序由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繼承。
而兒女與孫子都是屬於直系血親卑親屬,所以民法第1139條規定「以親等近者為先」,也就是說兒女仍在的情況下,孫子是沒有繼承權的。
【大孫要如何取得繼承權?】
1、若祖父母膝下的子女輩繼承人全部死亡或喪失繼承權,此時孫子就會是法定繼承人。
2、依民法第1140條規定「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簡單來說,在這個案例中,如果大孫的爸爸在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那麼阿嬤往生後,大孫的爸爸的遺產應繼分,即由大孫和他的兄弟姊妹代位繼承。
-
房子登記在別人名下?—「借名登記」糾紛解析-民事律師|彰化民事律師|員林民事律師
「房子登記在太太名下,但錢是我出的。」「為了節稅,我用朋友的名義買地,結果他不還我了。」這些看似日常的安排,其實都牽涉到法律問題─借名登記。
-
從舉證到爭取和解/調解或進入訴訟,你需要知道的重點!-侵權行為下的損害賠償(下)-民事訴訟律師推薦|彰化民事訴訟律師推薦|員林民事訴訟律師推薦
在 前一文 中,我們談到損害賠償怎麼證明、範圍、程序選擇,這邊一次帶大家了解時效、舉證與流程,以及最重要的~如何提升求償成功率與金額!
-
損害賠償該怎麼證明?賠到哪個範圍?-侵權行為下的損害賠償(上)-民事訴訟律|彰化民事訴訟律師|員林民事訴訟律師
發生車禍、醫療糾紛、網路誹謗、職災或寵物咬人等糾紛時,常見的追償路徑就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該怎麼證明別人要賠?要賠到哪個範圍?該走民事訴訟還是搭配刑事訴訟提附帶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