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
關於「夜間警詢」Part2-刑事訴訟律師|彰化刑事訴訟律師|員林刑事訴訟律師
過去陪偵經驗,當事人被逮捕到警察局,在被告知如果拒絕夜間詢問後沒辦法回家,要在拘留室等候隔日再詢問的話,多數當事人都會同意夜間詢問,然後請警察立刻詢問做筆錄
問他們為什麼?通常都是不願意留在拘留室,因為那塊硬邦邦的板看起來隔天就會腰痠背痛(對 就這麼簡單),但如果能整理好思緒隔天再說,對哪一方來說都不是壞事
有趣的是,「夜間」指的是「日出前,日沒後」,也就是說在太陽下山後到太陽出來前,都是屬於「夜間」;確認日出日沒時間要參照「中央氣象局日出日沒時刻表」
那這個「夜間」狀態好不好就看個人囉!人生嘛 你可以選擇明天的事明天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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