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
颱風假到底能不能上班?停班停課的法律依據與薪資規範
一、「颱風假」的法律依據在哪裡?
「颱風假」並非勞動法上的專有名詞,而是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該辦法規定了風、雨量達到特定標準,或因災情導致交通、水電中斷時,可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以維護民眾安全。
各地方政府得視災害情形,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之公告。
也就是說,是否放颱風假,由地方政府依災情決定並公告為準,並非由公司或個人自行判斷。
二、公告停班停課=放颱風假?是否為「有薪假」?
關於颱風價的薪資規範,一張表格帶你清楚了解!

三、若公司要求仍要出勤,是否合法?
「放颱風假」的出勤相關規定,勞動部有發布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該要點主要點出幾個方向:
💡如果勞工在颱風發生時,居住地、上下班必經之處或工作地任一地點的縣市政府宣佈停班時,勞工即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要求勞工以事假、特休假等假別請假,同時不可扣全勤獎金、解僱或給予其他不利處分。
💡雇主針對「颱風假」可不給薪,如勞工依然正常出勤則給予正常上班薪水。
四、出勤途中若發生意外,屬職災嗎?
是的。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及職業災害保險相關規定:
勞工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且屬合理路徑、合理時間內,視為職業災害。
因此,若颱風期間勞工因公司要求出勤,在通勤途中遭遇意外(如強風導致倒樹砸傷),雇主須負職災補償責任。
五、公司能否補班?
補班日的安排,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若颱風假屬依法公告停班,屬不可歸責於勞工的休假,不得任意要求補班。
若公司為「配合營運」自行停班(未公告),可與勞工協商補班,但須事前同意、工時合法、不得影響例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