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
您拿的本票有效嗎?本票怎麼寫才具有法律效力?-律師推薦|彰化律師推薦|員林律師推薦
律師接過本票一看…只能跟阿伯說:這張本票是無效的!
借錢給親友、工程款結算、買賣交易或投資合作時,多數人都會要求對方簽立本票,希望日後若發生糾紛,可以作為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要依據。然而卻經常出現民眾拿著本票到法院時,才發現本票內容記載不完整,甚至不符合法律規定,導致無法順利聲請本票裁定。
本票並不是只要雙方簽名就一定具有法律效力!依照《票據法》規定,本票必須符合一定的法定要件,才能成為法律所承認的票據。因此,在簽立本票之前,先了解本票應如何製作,以及有哪些常見錯誤,更能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法律爭議。
一、本票
本票是一種票據,係由發票人簽發,承諾於一定期限或見票時,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給受款人或執票人的書面憑證。
與一般借據不同,本票除了可以作為債權存在的證明外,在符合票據法規定的情況下,執票人還可以依法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進而聲請強制執行,因此在民間借貸、工程承攬及商業交易中相當常見。
不過,也正因為本票具有較強的法律效力,其製作方式及內容記載,也必須符合票據法的相關規定。
二、本票一定要記載哪些內容?
依《票據法》第120條第一項規定,本票應具備法定應記載事項,若欠缺重要內容,可能影響票據效力或後續權利行使。
一般而言,本票至少應包含下列內容:
(一)載明為「本票」
票據上應明確記載「本票」文字,使其性質清楚可辨。
(二)一定金額
應記載明確的金額,避免內容模糊或無法判斷應支付多少款項。
(三)受款人(不強制)
記載受款人姓名或商號,使權利歸屬明確。
(四)無條件支付的承諾
本票屬於無條件支付票據,不宜附加「視情況付款」、「完成某事項後付款」等條件,以免影響票據性質。
(五)發票地(不強制)
如果本票上漏未記載,發票地將依法以「發票人的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來認定。
(六)發票日期
發票日期(包含年、月、日)屬於本票的重要記載事項,可作為判斷票據權利行使期間的重要依據。
(七)付款地(不強制)
若本票上未填寫付款地,法律會自動將「發票地」視為付款地;若連發票地都未記載,則會以發票人的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作為付款地。
(八)到期日(不強制)
攸關「行使追索權」及「時效計算」,到期日應清楚寫明「中華民國○○年○○月○○日」;若未填寫到期日,票據法視同「見票即付」。

三、本票有了就一定能聲請本票裁定嗎?
📛不一定!
法院受理本票裁定聲請時,仍會審查本票是否符合票據法規定,以及是否具備法定要件;此外,若本票內容存在重大瑕疵,或票據權利已依法消滅,均可能影響後續本票裁定程序。因此,本票並非只要存在,就一定能順利成為強制執行的依據。
四、簽立本票時,還有哪些事項需要特別注意?
除了確認本票符合票據法規定外,實務上也建議保留借貸契約、借據、匯款紀錄、對話紀錄等相關證據,因為一旦雙方對於借貸關係、金額或本票簽發原因產生爭議,這些資料都可能成為法院判斷案件的重要依據。
此外,若涉及高額借貸、商業交易、工程款或投資合作,建議在簽立本票前即先確認交易架構及法律文件是否完整,以降低後續法律風險。
本票雖然是民間交易中常見的權利保障工具,但真正具有法律效力的關鍵,不在於是否簽了一張本票,而是在於本票內容是否符合票據法規定,以及相關法律文件是否完整;若僅憑一紙記載不全的本票,或忽略借貸事實及其他證據保存,日後即使進入法院程序,也可能增加權利主張的困難。
無論是借貸、工程承攬、買賣交易或其他金錢往來,在簽立本票之前,都應先確認本票內容是否符合法定要件,並妥善保存相關契約及交易資料,才能在發生糾紛時,有效保障自身權益。
🚩🚩🚩
回到一開始問題,那阿伯手上的本票為什麼無效?
因為金額有塗改!
(阿伯說因為朋友借二次錢,所以就把原本的金額劃掉,改成另一個金額)
這是很直接的作法,但本票會立馬變壁紙,本票上的金額(屬絕對必要記載事項)不能塗改!如果金額不對,那就作廢重新簽發一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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