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與解答
【士林家事遺產律師】【遺產分配】遺囑該怎麼寫才有效?
要讓遺囑「具備法律效力」,不是隨便寫一張紙簽名就可以,必須依照《民法》規定的格式與程序,才會被法院認可。以下是詳細說明:

一、合法有效的遺囑必須符合形式
《民法》規定合法的遺囑有五種形式,其中最常見的有三種:

自書遺囑(最簡單、常見)
●必須 自己親手全部寫下遺囑內容(不能電腦打字)
●必須 親自簽名
●必須 寫上年月日
✅ 無需證人,但內容模糊容易被爭議
📌 小提醒:遺囑內容務必寫清楚「遺贈人是誰、受贈人是誰、繼承什麼」

公證遺囑(最穩妥)
●向公證人(法院或地方法院公證處)表達遺囑內容
●由 公證人與兩位見證人在場進行記錄
●內容由 公證人記載並宣讀,由你確認無誤後簽字
✅ 優點:最具法律效力,爭議空間小
⚠️ 需預約、付費

密封遺囑(有保密需求者使用)
●內容可電腦打字,但需 親筆簽名並封存
●封面需寫明內容是遺囑,並於法院或公證人處進行「封緘確認」
●需要 兩名見證人在場
⚠️ 若過程不符合規定,會被視為無效

二、遺囑內容要寫什麼?
●基本資訊(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
●清楚列明資產(例如哪間房子、哪筆存款)
●指定資產要給誰(如兒子、朋友、機構)
●可附註是否排除特定人繼承、如何處理遺產稅等
●如有未成年子女,可指明監護人

三、常見錯誤
●用打字稿沒親筆簽名(自書遺囑會無效)
●沒寫清楚財產內容或繼承人資訊
●沒寫年月日或簽名
●沒有見證人/見證人是繼承人(會被法院否決)

四、進一步保障做法
●建議請律師協助草擬,確認用詞正確無歧義
●可以將遺囑登記至法院或地政機關備查
●每隔幾年重新檢視與更新(以最新的為準)
預約後,安排週一至週五上午10:00〜下午6:00,
到事務所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58號10樓之3(捷運松江南京站8號出口步行約3分鐘)諮詢。
※若有特殊情形,得協助安排其他時間。
※若有特殊情形,得協助安排其他諮詢地點、視訊會議或電話會議。
諮詢時間,皆以1小時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