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法規輔導
【PPWR實務指南】歐洲客戶要我簽 PPWR 符合性聲明,該怎麼辦?
我們在阿姆斯特丹協助台灣出口企業處理 PPWR。2026 年 8 月以後,台灣客戶最常問的問題是:「歐洲客戶寄來一份 PPWR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要我們限期簽回,該怎麼辦?」
先別急著簽!依 PPWR 第 39 條,出具符合性聲明,就代表承擔這份包裝符合歐盟法規的責任,而且這個責任不能用合約轉給別人。
本文重點
- PPWR 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全面適用,DoC 由包裝「製造商」出具
- 台灣代工廠、包材廠通常是供應商,要提供資料,但不必出具 DoC
- DoC 是結論,技術文件才是證據;證據不齊就還不能簽
PPWR 是什麼?為什麼歐洲客戶會找上台灣廠商?
PPWR 是歐盟的包裝與包裝廢棄物規則(Regulation (EU) 2025/40),2026 年 8 月 12 日起全面適用,所有在歐盟投放市場的包裝都要符合。
EU 符合性聲明(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簡稱 DoC)由包裝的「製造商」出具,聲明包裝符合 PPWR 的要求。它的依據,是製造商自己準備的技術文件。
台灣企業位在歐盟境外,貨物進入歐盟時,歐洲端的進口商依 PPWR 第 18 條,必須確認製造商已經完成符合性評估、準備好技術文件。這就是歐洲客戶紛紛寄文件給台灣廠商的原因。
簽之前,先確認 5 件事
1您是 PPWR 定義的「製造商」嗎?
PPWR 的製造商,是以自己的名稱或商標,委託設計或製造包裝的人。即使包裝上還有其他商標,或者只是選用供應商的標準規格,也一樣算。
我們服務的台灣企業,最常見的是下面三種情況:
| 台灣企業的情況 | PPWR 角色 |
|---|---|
| 自有品牌 產品和包裝印自己的品牌外銷歐洲 | 通常是製造商,要準備技術文件並出具 DoC |
| OEM/ODM 代工 包裝印歐洲客戶的品牌 | 客戶通常是製造商,台灣代工廠是供應商 |
| 包材廠 供應紙箱、塑膠袋等包材給品牌商 | 通常是供應商 |
代工廠不是沒有事,而是責任不同。供應商不必出具 DoC,但依 PPWR 第 16 條,必須提供製造商證明合規所需的一切資訊與文件,而且不得拒絕。
同一家台灣公司,可能自有品牌和代工業務同時都有。角色要依產品線、依客戶分別判斷。
2這份文件是 EU 符合性聲明,還是供應商聲明?
客戶寄來的文件,名稱可能都寫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但其實有兩種:
| EU 符合性聲明 法定文件,依 PPWR 附件 VIII 的格式,由製造商出具 | 供應商聲明 客戶向供應商索取的資料聲明,是製造商的佐證資料,不是法定的 DoC |
如果您是代工廠,客戶卻要您以製造商身分簽 EU 符合性聲明,就要先釐清角色再談。角色判斷錯誤,事後無法用合約補救。
3現在已經要符合哪些要求?
PPWR 是分階段上路的。我們在台灣企業最常看到的錯誤,就是把不同年份的要求混在同一份清單裡:
| 時間 | 主要要求 |
|---|---|
|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 現在就要符合 | 鉛、鎘、汞、六價鉻總和不超過 100 mg/kg;關注物質最小化;食品接觸包裝的 PFAS 限值;包裝的識別資訊與製造商名址;技術文件與 DoC |
| 最早 2028 年 8 月 | 統一的材質標示(實際日期取決於執委會的實施法) |
| 最早 2030 年 1 月 | 可回收性等級、包裝最小化、塑膠再生料含量等(部分日期取決於委任法或實施法) |
現在出具 DoC,重點是已經適用的要求。尚未生效的要求,不需要在今天做出承諾。
4證據準備好了嗎?
DoC 是結論,技術文件才是證據。證據不齊,答案就是「還不能簽」。依 PPWR 附件 VII,技術文件要包括包裝說明、設計圖說、組件材料、採用的標準與規範,以及測試報告。
台灣電子業特別注意
- 重金屬限值涵蓋整個包裝,包括油墨、亮光漆、膠水和黏著劑,不是只測紙板或塑膠本身。
- RoHS 報告不能直接當作 PPWR 證據。兩者的檢測對象、限值算法和樣品處理方式都不同。
另外,DoC 是依「每一種包裝型式」出具的,不是依料號或出貨批次。很多企業會把相似的包裝整理成「包裝家族」,共用證據來減少工作量。不過 PPWR 本身沒有「家族」這個概念,只有在共同證據真的能涵蓋每一種包裝時,才能這樣整理。
5怎麼回覆客戶?
| 您的情況 | 建議回覆 |
|---|---|
| 製造商,證據齊全 | 出具 EU 符合性聲明 |
| 供應商 | 說明角色,提供資料與文件,由客戶以製造商身分出具 DoC |
| 證據還不齊 | 先補齊證據,再出具聲明 |
不要以為初期執法比較寬鬆就可以等。主管機關每年都會抽查符合性聲明,要求提供文件時,必須在 10 日內交出。文件不存在,就不可能在期限內交出來。
ZC ZEELANDIA CONSULTING
從歐洲第一線,協助台灣企業看懂 PPWR
ZC 由台灣人創辦,總部位於荷蘭阿姆斯特丹,在台北也設有服務據點。想讓團隊自己上手,選擇 PPWR 企業內訓,課程中直接用您公司的包裝資料實作;想由專業團隊協助完成,選擇 PPWR 合規專案,從角色判定、包裝盤點到技術文件與符合性聲明,由我們陪您一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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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gulation (EU) 2025/40 官方全文(EUR-Lex);歐盟執委會 PPWR 常見問答第二版(2026 年 8 月)
本文為一般資訊,不構成個別法律意見。實際義務依產品、包裝、貿易條件與銷售國家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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