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
我的遺產可以不給兄弟姊妹繼承嗎?談兄弟姊妹特留分|台南律師事務所|南區律師事務所
過去民法第1223條規定,兄弟姊妹的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因此即使被繼承人立下遺囑,將遺產分配給其他人,兄弟姊妹仍可在一定範圍內主張特留分。
此次修法主要是因應現代家庭結構與親屬關係的變化,並提高被繼承人處分財產及訂立遺囑的自由。
修法後,兄弟姊妹雖仍可能依民法成為法定繼承人,但不再享有特留分保障。
如此可減少遺囑自由受到限制的情形,同時透過遺產酌給及其他配套制度,保障對被繼承人有扶養或特殊貢獻的親屬,使繼承制度更符合現代社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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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鍘美藝術節及陳幸妤事件談離婚協議書及保密協定之效果|台南律師事務所|南區律師事務所
就陳幸妤所涉及之離婚協議書及保密協定而言,若以我國法律觀察,首先應區分「離婚是否成立」與「協議內容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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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教你怎麼成功打贏離婚|台南律師事務所|南區律師事務所
在台灣民法下,起訴離婚須具備法定事由,常見條件包括重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惡意遺棄、重大虐待或不堪同居之事實,以及婚姻關係已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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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專欄:子女監護權判定是看父母誰比較有錢嗎?|台南律師事務所|南區律師事務所
本所專門處理子女監護權爭取,在台灣民法下,爭取監護權勝訴的關鍵,在於「子女最佳利益原則」。
法院會綜合評估父母雙方的照顧能力、經濟狀況、生活環境、教養態度與身心健康情形,並重視主要照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