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被騙帳戶怎麼辦?可以爭取緩刑嗎?

案件背景:
本案當事人因資金需求上網尋求線上貸款,卻不慎交付帳戶相關資料及存摺、提款卡予詐騙集團,而涉及幫助詐欺取財及幫助一般洗錢案件,經第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惟法院並未宣告緩刑。當事人經過時間沉澱後深知自己一時草率確實造成被害人損害,亦擔心留下前科及入監服刑,遂再次委請林律師協助提起第二審上訴,並表達悛悔之意,希望爭取較有利之判決結果。
得知當事人願意認罪之想法後,林律師旋即協助當事人積極與被害人聯繫、協商賠償事宜,希望透過具體補償行動展現悔意,爭取法院給予重新自新的機會,並於最後取得法院緩刑之判決。
林律師提供協助內容:
一、分析第一審判決理由及量刑依據,研擬第二審上訴策略。
二、協助當事人與多位被害人洽談和解及賠償事宜,爭取被害人諒解。
三、整理當事人賠償情形、和解內容及履行情形,提出相關證據供法院審酌。
四、完整向法院說明當事人犯後態度已有改變,已坦承犯行並積極彌補損害,具有悔悟之意。
五、請求法院綜合考量犯罪情節、犯後態度、賠償情形及再犯可能性,依法宣告緩刑。
法院於本案認定重點:
一、當事人已坦承犯行,並於第二審期間積極與多名被害人成立和解。
二、當事人已陸續履行賠償義務,並提出具體賠償計畫,使被害人權益獲得相當保障。
三、法院認為當事人經偵查、審判程序及刑事宣告後,已知所警惕,再犯可能性降低。
四、綜合犯罪情節、犯後態度及賠償情形後,法院認為本案已符合刑法第74條宣告緩刑之要件,因此准予宣告緩刑。
案件結果:
經第二審法院審酌全部事證後,雖維持原有罪判決,但改宣告當事人緩刑,使當事人暫時免於入監執行,並得在履行和解及賠償義務之前提下,獲得重新自新的機會。
林律師提醒:
一、洗錢防制法及幫助詐欺案件,法院除審酌犯罪事實外,亦相當重視被告犯後態度、是否坦承犯行、是否積極賠償及是否與被害人成立和解。
二、即使第一審未獲宣告緩刑,第二審仍有爭取緩刑空間。如於上訴期間積極賠償、履行和解及提出有利事證,仍有機會爭取法院改宣告緩刑。
三、刑事案件的辯護策略應依案件不同階段適時調整,尤其進入第二審後,如何補強第一審不足之處、展現犯後態度及降低再犯疑慮,往往是爭取較有利判決的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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