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RED BULL紅牛對飛牛訴訟
結果某天,你發現在台灣的機油市場上,竟然有人大剌剌地賣起Red Bull機油,連那隻經典的紅色衝刺公牛跟太陽背景圖案都幾乎照抄
你氣得提告,對方竟然還在官網上發布聲明,自即日起將舊有的商標 RED BULL 紅牛石油全面轉化為新的商標 FLY BULL 飛牛石油
文字改了一個字,圖案還是那隻牛,擺明了就是把你當成免費的品牌提款機。
這不是什麼搞笑短劇,而是真實的商標侵權案
這家賣機油的廠商,完美示範了什麼叫作把商標法當成塑膠
他們覺得,反正你是賣飲料的,我是賣機油的,井水不犯河水
被抓包後,他們以為隨便把「RED」改成「FLY」,繼續賣「FLY BULL」機油,就可以完美規避法律責任,繼續在賽車機油市場裡搭便車
幸好,法院沒有無腦護航這種邏輯
紅牛(Red Bull)早就不是單純的飲料品牌,它的知名度隨著各類賽車運動,早就跨足到汽車周邊領域
這家機油廠商刻意使用高度近似的公牛圖案和「BULL」字樣,根本是明知故犯,惡意攀附別人的商譽來獲利
這種高度抄襲的行為,不僅會讓消費者混淆,更會嚴重稀釋正牌紅牛的品牌價值
法院不僅判決這家機油廠必須連帶賠償上百萬元,還明令禁止他們繼續使用這些山寨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