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酒後駕車發生車禍面臨刑事追訴?張祐誠律師爭取緩刑免入獄!桃園刑事律師|刑事律師
一、事件經過
當事人為中年男性,平日以駕駛自用小貨車為主要交通工具。民國114年某日深夜,當事人在住處飲用啤酒及保力達數瓶後,自認尚可行車,便於隔日白天駕車上路,卻渾然未意識到體內酒精尚未完全代謝。
當事人行駛於新竹縣境內道路時,與另一輛自用小客車發生碰撞,所幸無人受傷。警方到場後依法對當事人進行酒測,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36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值(每公升0.25毫克),當場遭依公共危險罪移送,並經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以簡易判決程序追訴。
二、辯護策略:從三個方向為當事人爭取最輕結果
三、案件結果:獲判緩刑兩年,無須入獄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審酌全案情形後,依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認定當事人構成酒後駕車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但同時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的規定,宣告緩刑兩年,當事人無須實際入獄服刑。
法院並附加緩刑條件,要求當事人須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萬元,作為此次犯行應盡的社會責任。整體而言,在律師積極介入辯護下,當事人得以保住自由身,生活與工作不受牢獄之苦影響。
【張祐誠律師以此案提醒您】
很多人覺得「喝了幾罐啤酒、睡一覺就沒事」,但酒精代謝速度因人而異,隔天早上酒測仍超標的情況並不少見。刑法對酒駕的標準是固定的數字,不是「感覺還好」——只要吐氣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就可能面臨刑事追訴,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您或家人不幸因酒駕遭到移送或起訴,請不要慌張或消極等待,主動配合治療、坦誠面對,並盡早尋求律師協助,才能在法律上爭取到最有利的結果。拖越久,能操作的空間往往越小。
| 💡 | 主動就醫:案發後儘速至醫院接受酒癮評估或治療,就診紀錄是爭取緩刑的有力佐證。 |
| 💡 | 坦承到底:在偵查與審判中保持一致的坦承態度,法官在量刑時會將認罪誠意列入從輕考量。 |
| 💡 | 及早委任律師:酒駕案件看似單純,但緩刑條件的爭取仍需專業布局,愈早介入愈能為當事人保留更多空間。 |
-
【成功案例】受雇看護遭控侵吞零用金?張祐誠律師以證據不足爭取不起訴!
桃園一名受雇看護,因評估病患狀況後無法勝任而離去,卻遭告訴人指控侵吞零用金、涉嫌侵占。張祐誠律師介入後,積極指出全案僅憑告訴人單一警詢陳述、毫無物證佐證,成功協助當事人獲桃園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
-
【成功案例】失智長者誤拿他人物品遭控竊盜?張祐誠律師爭取職權不起訴!桃園刑事律師|刑事律師推薦
桃園一名失智長者因認知能力退化誤拿他人物品,遭以竊盜罪移送。張祐誠律師提出失智診斷資料,說明當事人已無法判斷行為對錯,獲桃園地方檢察署職權不起訴。
-
【成功案例】只是開車離開現場卻被告傷害罪?張祐誠律師舉證推翻指控獲不起訴!桃園傷害罪諮詢律師|桃園顧問律師
桃園一名當事人因路邊遭人糾纏、駕車離去,事後遭對方指控蓄意駕車傷人,以傷害罪提告。張祐誠律師主張雙方無實際碰撞、傷勢與車輛行為無因果關係,獲桃園地方檢察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