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香奈兒旅館?
結果在台中的交流道附近,竟然出現一間一晚只要兩千塊、主打SPA按摩的香馜兒汽車旅館
香奈兒氣得提告,對方竟然還理直氣壯地回說:「我們一晚才兩千,你的包要幾十萬,消費者聰明得很,絕對不會把我們旅館當成你的精品店,這哪叫侵權?」
這是關於著名商標「淡化理論」的論辯
業者的法律常識還停留在舊時代,以為只要產品類別不同、消費者不會「混淆誤認」,就可以隨便搭名牌的便車
但這起「香奈兒」對上「香馜兒」的判決,狠戳破了這種投機心態
香馜兒SPA休閒旅館不致使一般消費者誤認與CHANEL有授權、加盟或關係企業關係,因此不構成商標法第68條第3款之一般商標侵權
不過商標淡化保護的核心不是消費者會不會買錯,而是著名商標那種強烈指向單一來源的獨特性
kuoandlaworder
11小時
當消費者看到或聽到這個名字,不再只聯想到高級精品,而是開始聯想到平價汽車旅館,這個商標的識別性就已經被「稀釋」了
更嚴重的是「信譽減損」,讓標榜奢華的品牌與平價住宿產生聯想,對品牌價值的傷害遠比少賣兩個包包還要致命,所以成立商標法第70條第1款之著名商標淡化的侵權
最諷刺的是,這家業者本來就叫香奈兒SPA休閒旅館,在被控侵權後,才趕快換成外觀與讀音都極為近似的香馜兒,並宣稱自己是合法註冊
法院一眼就看穿這種小聰明
你明知道別人在告你,才在那邊玩諧音梗,這在法律上根本不具備善意
如果你滿腦子只想著無限上綱地攀附別人的名聲,而不是老老實實經營自己的特色,那最後迎接你的,不會是生生不息的財富,而是賠償以及必須拆掉的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