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法律是沒有產值的?
法律是沒有產值的內循環,對實體經濟毫無貢獻
討論這個問題之前先來看文明帝國V有個有趣的設定
攻佔城市後蓋「法院」,可以快速降低不滿、回復秩序
從遊戲機制回看現實,法律制度確實在支撐文明的一角
法律的核心價值,其實就在於維繫「信任」
從刑事角度看,犯罪發生後,國家公權力迅速介入,透過監禁將「時間、勞動、金錢」掛鉤,讓犯錯者付出代價
轉向民事與商業,信任更是交易流通的擔保
在現代法院誕生前,商人靠組織仲裁解決紛爭
而現代土地登記制度透過公示消除資訊不對稱,法幣則由國家信用擔保
法律制度實質上降低了交易成本,讓經濟體系得以運轉
心理學中的體制背叛概念也佐證了這點
當受害者在信任的組織中得不到回應,傷害會加劇
人類天生需要一個第三方機制,在人際關係因傷害或違約破壞後,作為回復信任的出口
法院,正是這套機制在現代社會的具體化
有趣的是,研究顯示越自由民主的國家(如美、日),司法信賴度反而低於極權國家
維繫社會運作所需的「制度信任」,與民眾主觀的「司法信賴」,完全是兩回事
為了追求主觀司法信賴的政策,總是適得其反
歷史也證明,從來沒有正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