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抓到詐騙集團的車手就能把之前被騙的錢全部吐出來?
這是被害人向未成年車手求償卻慘遭敗訴的案例
A誤入假交友陷阱,聽信詐騙集團指示,多次買了虛擬貨幣
詐騙集團食髓知味,要她再領75萬出來面交
幸好銀行行員機警提醒才報警
警方準備了幾十萬的玩具假鈔讓A去赴約,當場逮捕未成年車手少年B
A主張自己前後總共被騙了100多萬,要求這名未成年車手和他的父母必須負起共同侵權責任
聽起來很合理?
但判決敗訴
關鍵在於這次的面交是交易失敗,沒有損失
少年B被抓的那次面交,A交出去的幾乎都是警方的誘餌假鈔,僅有的2000元真鈔也立刻發還了
A在少年B參與的這次行動中沒有實際損失任何一毛錢,在法律上當然就沒有權利要求少年賠償這次75萬
而之前的損失,算不到這個車手頭上
雖然A主張自己之前就被騙了上百萬,少年B是同一個詐騙集團的,就該一起賠
但之前的詐騙手法是線上轉帳買虛擬貨幣,而這名少年只是臨時被派來實體面交取款的底層跑腿
A無法證明這名少年有參與先前的網路匯款騙局,也無法證明他跟之前的騙子有什麼聯繫,就不能要他幫整個集團的舊帳買單
在這種「未遂」的案例,在調解場合也非常常見,所以只要這時候對方願意掏錢出來真的是有多拿多少。因為附帶民事訴訟的結論可以百分之百保證拿到的錢是「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