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提供帳戶遭控詐欺、洗錢,証信律師協助取得一審無罪判決
本案當事人因誤信臉書上關於投資商品、返款流程及帳戶操作的說法,自己也依指示匯出款項並依對方指示提供金融帳戶資料、提款卡及密碼,期待後續得取回返款。對方不停安撫並提出各式合法文件,並利用當事人需錢孔急之心態一步一步騙取更多的信任感。
未料,錢還沒收到,當事人就先收到地檢署的傳票,當事人被檢方認定涉及幫助詐欺取財及幫助洗錢,並遭起訴。
當事人委任証信法律事務所黃信樺律師,黃律師從對話紀錄、匯款脈絡及對方設計的話術流程切入,強調本案被告並非詐欺集團的協助者,而是同樣遭詐欺話術利用的一方,最終協助當事人取得無罪判決。
二、本案爭點
本案爭點在於:提供帳戶資料,是否就能直接認定當事人具有幫助詐欺、幫助洗錢的故意?
人頭帳戶不能只看最後被誰使用,更要回到當事人當時的認知、動機與受騙過程。若並非出售帳戶、收取報酬或配合犯罪,而也是遭詐欺話術包裝誤導,就不能僅憑帳戶遭詐團利用而直接認定成罪。
三、律師攻防策略
本案黃律師將案件焦點從「帳戶有沒有被使用」拉回「被告是否明知或容認犯罪發生」。
黃律師整理當事人與對方的通訊紀錄,指出雙方對話內容主要圍繞投資商品、返款流程、公司資訊及帳戶操作方式,並非帳戶買賣、規避查緝或分贓安排。
黃律師也強調,當事人自己也曾依指示匯款,並期待完成後續返款,顯示當事人並非提供帳戶以換取利益,而也是被設局利用的受害者。檢方仍應證明當事人具有幫助詐欺或幫助洗錢的不確定故意,不能只因帳戶遭使用,就直接推論其有犯罪故意。
四、結果
法院審理後,認為檢方雖可證明帳戶曾遭詐團使用,但不足以證明當事人主觀上有幫助詐欺取財或幫助洗錢的故意。
法院最終依照無罪推定及嚴格證明原則,判決無罪,成功避免當事人因誤信他人話術,反而承擔刑事責任。
五、律師提醒
人頭帳戶案件不能只看「帳戶被用來收款」這個結果,仍須具體判斷提供帳戶的人是否明知或容認犯罪發生。若當事人自己也是受騙者,對話紀錄、匯款資料、公司資訊及操作流程,都可能成為釐清主觀犯意的重要證據。
証信法律事務所長期處理詐欺、洗錢、人頭帳戶及各類刑事案件,能快速協助當事人釐清案件風險、整理證據脈絡並擬定訴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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