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代理被訴【不動產債務不履行及損害賠償等事件】,獲得勝訴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更生事件】,更生方案順利通過,僅需還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權總額30.09%之金額,每期11,546元
委託人早期因失業,又需要扶養未成年子女,故向金融機構及融資高利借貸,然利滾利導致債台高築無力清償,經由債務清理以能力範圍內,將薪資扣除必要支出,每期11,546元且72期,即可全數清償完畢。
-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辯護【侵占事件】,獲緩起訴處分。
委託人因在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私自出租攤位並收受租金,委託人已向被害人坦承不諱,並歸還相關款項,原告亦也願意原諒並同意給予緩起訴。
-
本所律師為委託人【離婚等事件】,調解成立,對方應給付剩餘財產新臺幣350萬元等。
因被告對未成年子女有家庭暴力之行為,故偕同未成年子女搬離。
又長期思想差異、溝通不良等,無法達成家庭和諧,且又時常飲酒過量,故難以忍受而提出此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