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提供帳戶資料幫助詐欺集團?張祐誠律師積極調解爭取緩刑!
一、事件經過
當事人為中年男性,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須負擔家計壓力。民國113年間,當事人一時失慮,將自己名下銀行及郵局帳戶的金融卡連同密碼,交給不認識的人使用,沒有多加考慮這個動作可能帶來的後果。
詐欺集團取得帳戶後,假冒網路賣家身分,以「帳戶未通過認證」、「訂單異常需要更新」等話術,誘騙兩名告訴人分別匯款,合計數十萬元進入當事人提供的帳戶,款項隨即遭提領一空,讓告訴人求償無門。當事人因此遭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以幫助詐欺取財罪及幫助洗錢罪提起公訴。
二、辯護策略:從三個方向為當事人爭取最輕結果
三、案件結果:獲判緩刑二年,無須入獄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當事人所提供的帳戶同時涉及幫助詐欺取財及幫助洗錢,依法從一重論以幫助洗錢罪,並依刑法幫助犯規定減輕其刑,最終判處有期徒刑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一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一千元折算一日)。法院審酌當事人坦承犯行、已與告訴人成立調解等有利情狀,依刑法第74條規定宣告緩刑二年,當事人無須入獄服刑,僅須依調解內容按期履行賠償。
【張祐誠律師以此案提醒您】
金融帳戶、提款卡千萬不要輕易交給不熟識的人使用,即使只是一時「借用」,也可能成為詐欺集團作案的工具,讓自己在不知不覺間背上刑事責任。
如果已經收到警詢通知或檢察官起訴書,建議及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把握坦承犯行、爭取調解等對量刑有利的時機,才能將傷害降到最低。
| 💡 | 幫助犯減刑:主動說明提供帳戶的經過,爭取依刑法幫助犯規定減輕刑度。 |
| 💡 | 積極促成調解:協助當事人與告訴人達成賠償協議,爭取緩刑機會。 |
| 💡 | 新舊法比較:精準比對修正前後條文,確保適用對當事人最有利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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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因信任另一半把帳戶借出卻捲入洗錢?張祐誠律師以無犯意為由爭取不起訴!
桃園一名當事人因信任交往對象而提供帳戶,遭懷疑涉及洗錢。張祐誠律師以主觀無犯意為核心辯護,說服檢察官當事人完全不知情,最終獲桃園地方檢察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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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遭網路交友反被當詐欺被告?張祐誠律師力證無犯意獲不起訴!
桃園一名當事人遭交友詐騙損失逾百萬,帳戶卻同時被詐騙集團利用,從被害人變成詐欺幫助犯被告。張祐誠律師整理對話紀錄、舉證財產損失,成功還原受騙全貌,獲桃園地方檢察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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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網戀投資被騙淪為洗錢車手?張祐誠律師力證無犯意獲不起訴!
桃園一名當事人遭網路戀人以投資名義誘騙,在不知情下協助轉帳,被依洗錢罪移送偵查。張祐誠律師完整呈現受騙過程、對話紀錄及財務損失紀錄,獲桃園地方檢察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