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把帳戶交給戀人?中度身障女捲入洗錢風暴,張祐誠律師助其獲不起訴處分!
一、誤信網路交友陷身洗錢風暴,律師力證「主觀無故意」
當事人是一位患有情感思覺失調症、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的人士。在疾病發作期間,當事人產生了明顯的「妄想」症狀,在心智受影響且認知能力下降的情況下,誤信詐欺集團。對方憑花言巧語,就讓當事人陷於錯誤,將自己與女兒的金融卡及密碼通通交給了對方。
隨後,這些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誘騙其他被害人匯入款項並領取一空。當警方找上門時,當事人不僅面臨幫助詐欺取財的指控,更捲入了洗錢防制法的刑事責任,原本單純的生活瞬間陷入了官司困境。
二、辯護策略:鎖定心智狀態與醫療事證
三、案件結果:獲檢察官採信,獲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採信了張祐誠律師的辯護理由,認為當事人確實因疾病導致認知能力受損,難以認定其主觀上有幫助詐欺及洗錢的故意。在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證明當事人參與犯罪的情況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最終裁定當事人不起訴處分,還給當事人清白。
【張祐誠律師以此案提醒您】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的「主觀動機」往往是定罪的關鍵。如果您或身邊的親友因為一時不慎、誤信他人,甚至是因為身心健康因素而不自覺地捲入刑事糾紛,請務必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
法律不應只是冰冷的條文,專業的辯護能讓檢警看見事實的真相,保護弱勢者的合法權益。
| 💡 | 尋求律師協助:面對洗錢防制法重罪,切勿自行揣測檢警問案重點。 |
| 💡 | 賠償並非唯一途徑:若無犯罪故意,應據理力爭不起訴而非急於認罪和解。 |
| 💡 | 結果取決於證據:醫療診斷證明與精神狀態評估,是此類案件中反駁主觀故意的核心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