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成功案例】失智長者誤拿路邊物品竟遭訴?張祐誠律師助當事人獲職權不起訴!
一、失智長者誤拿路邊物品竟遭訴?事實經過與爭議
當事人是一位年逾七旬的老婦人,因患有失智症,認知與辨識能力已大不如前,日常生活中常需要他人輔助。某日凌晨,當事人騎乘腳踏車經過某餐廳前,看見工作台上放著一個橘色環保袋,一時失察誤以為是沒有人要的棄置物品便隨手撿走,內含價值約新臺幣 1,200 元的雜物。
隨後餐廳負責人報警處理,警方透過監視器循線找上門。當事人雖在詢問時強調自己是在馬路上「撿到」而非「偷竊」,但因該物品放置在店家工作台上,外觀並非廢棄物,仍被依刑法竊盜罪移送法辦。
二、辯護策略:法律專業與人道關懷的雙重並進
三、案件結果:獲職權不起訴,守護長者清白
檢察官審酌後,採納了張祐誠律師提供的各項論點,認為當事人確實因心智缺陷導致辨識能力不足,且事後已與告訴人和解,加上情節並不嚴重,最終依據刑事訴訟法第 253 條裁定職權不起訴處分。
【張祐誠律師以此案提醒您】
家中有長輩患有失智症或認知功能障礙時,不僅需要生活上的照護,更要留意其可能因「認知落差」而誤觸法律風險(如:誤拿他人財物、誤入私人領地)。
若不幸發生類似案件,切莫驚慌或讓長輩獨自面對偵訊。釐清當事人的法律行為能力並尋求補救,才是關鍵。
| 💡 | 尋求專業律師協助:及早介入以釐清當事人行為時的心智狀態證明。 |
| 💡 | 賠償與和解並行:積極與告訴人溝通,展現彌補誠意是爭取不起訴的重點。 |
| 💡 | 結果爭取:針對情節輕微且有特殊身心狀況之被告,可爭取職權不起訴,避免留下前科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