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欄
離婚前,住對方家算無權占有嗎?|離婚訴訟案件|無權占有房屋|台中離婚訴訟案件|台中無權占有房屋
🏠 夫妻同居義務 vs. 無權占有 📌 法律重點:婚姻期間的「住」到底算什麼?
🔹 夫妻有同居義務(民法第 1001 條),只要婚姻還沒解除,即便房子登記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仍可繼續住在裡面,不算無權占有。
🔹 即便發生家庭暴力導致一方搬走,仍不影響這個權利!

📌 那離婚後呢?
🔸 婚姻關係一結束,沒被允許繼續住就變無權占有了!
🔸 離婚前 = 夫妻義務 → 有權住
🔸 離婚後 = 房子是誰的 → 另一方不能亂住!

以下為判決文言文版重點摘要
❗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636號 按夫妻互負同居及扶養之義務,民法第1001條前段、第1116條之1分別定有明文。除有民法第1001條但書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或不能同居一家受扶養之特殊情形外,原則上夫妻應於雙方共同協議之住所履行上開法定義務。則在上開義務消滅前,縱使前揭住所為離家之一方所有,夫妻另一方為履行上開義務而居住於該住所,實為履行義務之必要行為,本質上仍非無權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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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新法與企業合規常見問題(FAQ)
Q1:什麼是法律上定義的「職場霸凌」?主管平時釘員工、糾正錯誤,這樣也算霸凌嗎?
• 解答:
o 法律定義:指勞工在勞動場所執行職務時,因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或其他不當言行,致其身心健康遭受危害(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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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與家族財產分配常見問題(FAQ)
Q1:長輩過世後,如果有繼承人神隱、失聯或故意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拒絕簽字,其他家人該怎麼合法把遺產領出來或處理?
• 解答:
o 全體繼承人同意原則:在法律上,不動產過戶或存款領取原則上需要全體繼承人共同同意並在遺產分割協議書上簽名蓋章。只要其中一人失聯或耍賴拒簽,整個繼承程序就會直接卡死。 -
車禍肇事與過失傷害常見問題(FAQ)
Q1:發生車禍後,對方態度惡劣、相應不理或搞失聯,我該怎麼在 6 個月內保障自己的提訴權利?
• 解答:
o 6 個月告訴乃論期限:只要車禍有人受傷(哪怕只是輕微擦挫傷),就涉及《刑法》的過失傷害罪。法律規定被害人必須在事故發生日起的 6 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如果超過這段時間,就無法再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