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聲明
本網站僅提供窩客幫資訊參考平台, 並不涉入其中任何諮詢、交易。本網站對各該窩客幫相關資訊亦不作任何實質或形式上之審查。本網站中所載一切窩客幫的資訊、文字、照片、圖形 、產權、廣告內容、或其他資料(以下簡稱『內容』)。無論其為公開張貼或私下傳送,若有不實或違法情事,均為『內容』提供者之責任,窩客幫概不負責也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大任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事務所,高雄法律事務所,新興區律師事務所
法律新訊
將殘值不到33元的電鍋送給拾荒婦,也會涉及貪污?
【案例】
北市府清潔隊員A,於清運垃圾時,看見民眾丟棄的大同電鍋好像仍可使用,便帶回家測試,確認可以使用後,便將該電鍋轉送給拾荒的婦人;但A的行為被他人看見,並遭檢舉,A經過政風處內部約談,遂前去自首,後續遭檢察官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侵占非公用私有財罪」起訴,但因A犯後自首且犯罪情節輕微,檢察官亦請法院減輕其刑,本件正在審理中【註1】。
 
【如何會觸犯貪污治罪條例】
我國貪污治罪條例,是為了「嚴懲貪污、澄清吏治」,專門針對公務員所制定;而貪污治罪條例所稱之公務員,依刑法第10條第2項可以分為身分公務員、授權公務員及委託公務員【註2】,符合以上身分者,都有貪污治罪條例的適用。
而貪污治罪條例規範了多種違法態樣,例如圖利、收賄、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竊取或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器材、財物等罪,且每種罪的刑度皆非常嚴苛【註3】。
市政府的清潔隊員,屬於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註4】,因此A為公務員,有貪污治罪條例之適用。
至於不具公務員身分的一般民眾,也會觸犯貪污治罪條例嗎?依刑法第31條第1項規定:「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因此不具公務員身分的一般民眾,若與公務員共同實行犯罪,或有教唆、幫助的行為,仍有貪污治罪條例的適用。
 
【可以減刑嗎】
由於貪污治罪條例規定刑度嚴苛,且並無以犯罪所得多寡區分刑度,所以就算如本件只是交付殘值33元的電鍋給拾荒婦人,若未減刑,最輕也是會被判決5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有無減刑對於刑度的影響非常大。
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定有減刑相關規定,犯罪後自首,並繳回犯罪所得,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若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更可以免除其刑;至於犯罪後在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可以減輕其刑,若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註5】。
貪污治罪條例第12條第1項也有規定,所得財物或不正利益在新台幣5萬元以下的話,可以減輕其刑【註6】。
由於A是自首,並已繳回犯罪所得,所得利益也低於5萬元,應是能依上述減刑規定,減輕A的刑度,讓A能有緩刑的機會。

【註1】李隆揆,舊電鍋「殘值不到33元」送拾荒婦 暖心清潔員涉貪遭訴,https://udn.com/news/story/7321/8993522,聯合新聞網。(最後瀏覽日期:114年9月11日)
【註2】刑法第10條第2項:「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員:一、依法令服務於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二、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
【註3】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至第6條參照。
【註4】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1551號刑事判決參照。
【註5】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1、2項:「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於犯罪後自首,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在偵查中自白,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註6】貪污治罪條例第12條第1項:「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情節輕微,而其所得或所圖得財物或不正利益在新臺幣五萬元以下者,減輕其刑。」

#貪污 #公務員 #侵占公用 #犯罪所得
 
相關文章
大任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法律事務所,高雄律師事務所,高雄法律事務所,新興區律師事務所
電話 : 07-2611669 地址 : 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206號5樓之3

  • 服務項目

    家事訴訟刑事訴訟民事訴訟法律諮詢

  • 特別關鍵字

    律師事務所,高雄律師事務所,新興區律師事務所,法律事務所,高雄法律事務所,新興區法律事務所,民事訴訟律師,民事訴訟律師推薦,高雄民事訴訟律師,高雄民事訴訟律師推薦,新興區民事訴訟律師,新興區民事訴訟律師推薦,刑事訴訟律師,刑事訴訟律師推薦,高雄刑事訴訟律師,高雄刑事訴訟律師推薦,新興區刑事訴訟律師,新興區刑事訴訟律師推薦,不動產律師,不動產訴訟律師,高雄不動產律師,高雄不動產訴訟律師,新興區不動產律師,新興區不動產訴訟律師,勞資訴訟,勞資訴訟律師,高雄勞資訴訟,高雄勞資訴訟律師,新興區勞資訴訟,新興區勞資訴訟律師,家事訴訟律師,家事訴訟律師推薦,高雄家事訴訟律師,高雄家事訴訟律師推薦,新興區家事訴訟律師,新興區家事訴訟律師推薦,不動產糾紛訴訟,不動產糾紛訴訟律師,高雄不動產糾紛訴訟,高雄不動產糾紛訴訟律師,新興區不動產糾紛訴訟,新興區不動產糾紛訴訟律師,工程訴訟,工程訴訟律師,高雄工程訴訟,高雄工程訴訟律師,新興區工程訴訟,新興區工程訴訟律師,工程糾紛訴訟,工程糾紛訴訟律師,高雄工程糾紛訴訟,高雄工程糾紛訴訟律師,新興區工程糾紛訴訟,新興區工程糾紛訴訟律師,土地訴訟律師,土地訴訟糾紛律師,高雄土地訴訟律師,高雄土地訴訟糾紛律師,新興區土地訴訟律師,新興區土地訴訟糾紛律師,勞資糾紛訴訟,勞資糾紛訴訟律師,高雄勞資糾紛訴訟,高雄勞資糾紛訴訟律師,新興區勞資糾紛訴訟,新興區勞資糾紛訴訟律師,勞動法令諮詢,勞動糾紛律師,高雄勞動法令諮詢,高雄勞動糾紛律師,新興區勞動法令諮詢,新興區勞動糾紛律師,毒品訴訟,毒品訴訟律師,高雄毒品訴訟,高雄毒品訴訟律師,新興區毒品訴訟,新興區毒品訴訟律師,詐欺訴訟,詐欺訴訟律師,高雄詐欺訴訟,高雄詐欺訴訟律師,新興區詐欺訴訟,新興區詐欺訴訟律師,洗錢訴訟,洗錢訴訟律師,高雄洗錢訴訟,高雄洗錢訴訟律師,新興區洗錢訴訟,新興區洗錢訴訟律師,陪偵律師,高雄陪偵律師,新興區陪偵律師,債務糾紛律師,高雄債務糾紛律師,新興區債務糾紛律師,合約糾紛訴訟律師,高雄合約糾紛訴訟律師,新興區合約糾紛訴訟律師,車禍糾紛,車禍糾紛訴訟,高雄車禍糾紛,高雄車禍糾紛訴訟,新興區車禍糾紛,新興區車禍糾紛訴訟,離婚訴訟律師,高雄離婚訴訟律師,新興區離婚訴訟律師,監護權訴訟律師,高雄監護權訴訟律師,新興區監護權訴訟律師,行政訴訟律師,行政訴訟律師推薦,高雄行政訴訟律師,高雄行政訴訟律師推薦,新興區行政訴訟律師,新興區行政訴訟律師推薦,憲法訴訟律師,憲法訴訟律師推薦,高雄憲法訴訟律師,高雄憲法訴訟律師推薦,新興區憲法訴訟律師,新興區憲法訴訟律師推薦,保險理賠律師,保險理賠訴訟,高雄保險理賠律師,高雄保險理賠訴訟,新興區保險理賠律師,新興區保險理賠訴訟,保險糾紛律師,保險糾紛官司,高雄保險糾紛律師,高雄保險糾紛官司,新興區保險糾紛律師,新興保險糾紛官司,非訟律師,非訴訟律師推薦,高雄非訟律師,高雄非訴訟律師推薦,新興區非訟律師,新興區非訴訟律師推薦,法律顧問,法律諮詢,高雄法律顧問,高雄法律諮詢,新興區法律顧問,新興區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