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富講堂
【保險理賠】保費繳完不等於「繳費期間」屆滿,保險金有落差!
民國83年,胡男向國泰人壽投保壽險附加防癌險,防癌險給付方式為「繳費期間以內」確定罹癌,給付保險金3萬元,「超過繳費期間」則給付6萬元,並約定繳別為年繳,「繳費期間」為83年11月28日至103年11月27日。
胡男102年11月29日繳完最後1期保費後,於103年10月被確診罹癌,向國泰人壽申請防癌險理賠,但國泰認定仍在繳費期間內,僅給付3萬元保險金,胡男不滿明明保費都繳完了,卻還在繳費期間內,認為國泰人壽玩文字遊戲。
國泰人壽在法庭表示,「保費清償期」是保費全部繳完的時間,與「繳費期間」不同,是保戶誤解了。
法官審理後認為,保單上已清楚記載「保險始期」到「繳費終期」的繳費期間,並無以保費繳費時間或次數等「保費清償期」為依據的規定,兩者明顯不同,判胡男敗訴。
「保費清償期」與「繳費期間」,為什麼會有落差?壽險業者解釋,由於繳別可任意變更為年繳、半年繳、月繳,而不同繳別的保費清償期都不相同,為有利於行政作業,因此統一以繳費期間為準。
本文摘自:【現代保險健康理財電子日報,2015.04.28】
-
財富傳承最怕的,不是資產不夠,而是現金不足|大S案例帶你看懂繼承風險
人走後,遺產稅未繳清前,資產將遭凍結;但房貸、生活費與稅金不會跟著停止。資產很多,現金不足,才是繼承真正的風險,你有想過嗎?
-
【財富傳承】離婚時,保單也要分一半嗎?搞懂夫妻感情生變後,保單可能涉及的財產分配問題
結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兩個人從相識、結婚,到共同生活,除了感情上的連結,也往往會一起累積房屋、存款、投資,以及各式各樣的保險。
但當婚姻關係走到終點時,除了感情需要面對重新整理,過去共同累積的財產,也可能衍生出許多法律上的問題。
其中,保單也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一項財產。 -
【財富傳承】留下千萬資產,家人卻領不到錢?多數人忽略的傳承風險
說到資產傳承,很多人第一時間會關注的焦點,可能就是遺產稅。但實際上,真正讓家人陷入壓力的,往往不是稅,而是那段不能動用資產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