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知識
什麼是押金設算息?/記帳報稅,台北記帳報稅,板橋記帳報稅
A:營業人出租財產收取押金要計算利息,並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Q:「押金設算息」要如何計算呢?
A:以當年1月1日的郵政定期儲金一年期固定利率【按月】計算銷售額,若押金利息金額零星,能改為【按年】計算,並於首月按全年之利息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
一、每月開發票:
每月押金設算利息2,400元(押金180萬元╳利率1.6%/12個月;含稅)
甲公司應按月開立銷售額2,286元及稅額114元的統一發票給乙公司
二、按年開發票:
押金利息28,800元(押金180萬元╳利率1.6%;含稅)
於113年1月開立銷售額27,429元及稅額1,371元的統一發票給乙公司
國稅局新聞稿:https://gov.tw/iXm
-
營利事業能否列報「交際費」?有什麼規定及限制呢?【台北記帳報稅】【台北記帳士事務所】
一、交際費得否列報?
營利事業為拓展業務或維繫客戶關係,常有: -
營業人「餽贈禮品」,是否需要開立統一發票呢?【台北記帳報稅】【板橋委託記帳】
一、 視為銷售貨物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規定,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或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者,視為銷售貨物。 -
營業人銷售貨物,於「交貨前已先收取貨款」,是否需要開立發票呢?【板橋營業稅報稅】【台北會計師事務所】
一、 法令規定說明
營業人銷售貨物,於交貨前已先收取貨款,應即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