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醫師開車出事醫院為何要賠? 台北律師推薦
醫師是自己開車出事,醫院怎麼會要賠?
有個日本法院判決,正好把「過勞」跟「安全保障義務」講得很清楚
一名33歲醫師,在大學醫院值完晚班後清晨返家途中,因打瞌睡發生車禍死亡
表面看是交通事故
但法院把他的值班表、工作紀錄、Email 一一攤開來看
結果在事故前長達12週,他每週工時都超過法定上限
事故前那一週,更是連續值班、開刀,幾乎沒有正常休息時間
已經是極度睡眠不足的過勞狀態
關鍵不是疲勞,而是醫院知不知道、能不能避免出事
醫院說他只是研究生,不是正式員工
法院不買帳
因為實際上,是醫院指派他值班、上刀、承擔醫療工作,具有明確的指揮監督,實質上就是僱傭
那麼問題就很單純了
醫院有責任合理安排工時,確保醫師在不危及身心安全的狀態下工作
不是只管病人安全,也包括醫師本人的安全
當制度長期把過勞當成理所當然,出事就不能再說是個人不小心
車是他自己開的沒錯
但疲勞不是一個人的選擇,而是組織管理的結果
有些死亡,不只是發生在手術台上
有個日本法院判決,正好把「過勞」跟「安全保障義務」講得很清楚
一名33歲醫師,在大學醫院值完晚班後清晨返家途中,因打瞌睡發生車禍死亡
表面看是交通事故
但法院把他的值班表、工作紀錄、Email 一一攤開來看
結果在事故前長達12週,他每週工時都超過法定上限
事故前那一週,更是連續值班、開刀,幾乎沒有正常休息時間
已經是極度睡眠不足的過勞狀態
關鍵不是疲勞,而是醫院知不知道、能不能避免出事
醫院說他只是研究生,不是正式員工
法院不買帳
因為實際上,是醫院指派他值班、上刀、承擔醫療工作,具有明確的指揮監督,實質上就是僱傭
那麼問題就很單純了
醫院有責任合理安排工時,確保醫師在不危及身心安全的狀態下工作
不是只管病人安全,也包括醫師本人的安全
當制度長期把過勞當成理所當然,出事就不能再說是個人不小心
車是他自己開的沒錯
但疲勞不是一個人的選擇,而是組織管理的結果
有些死亡,不只是發生在手術台上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