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更好的醫療方法,醫師有過失嗎? 台北律師推薦
有一件典型的醫療糾紛刑事案件
病患心導管手術中發生併發症,最終不治,家屬悲痛,檢察官起訴醫師過失致死
但法院最後的答案是
無罪
刑法不能處理很遺憾的事情,刑法處理的是否有刑事責任
關鍵在當時、當地的醫療常規
案發時桃園醫院是區域醫院,院內沒有葉克膜設備並不違反任何法規
當時多數同級醫院也是如此
醫師術前已完整告知風險,家屬選擇心導管而非繞道手術,也符合當時醫療指引
事發後醫師立即急救、聯絡合作醫院請求葉克膜支援
但外科醫師正在開刀,無法即刻到場。這不是不作為,而是現實資源限制
沒有法律或醫療常規要求心導管手術必須「隨時」有葉克膜在旁
否則全台每天那麼多手術,根本無法運作
很多人喜歡用事後視角檢討
如果怎樣、要是當初轉院就好了
但刑法不允許用「更好的選項」來定罪
只能問當下的專業判斷,有沒有逾越合理裁量
答案是沒有
這件事很痛,但不是每一個悲劇,都需要一個刑法被告
病患心導管手術中發生併發症,最終不治,家屬悲痛,檢察官起訴醫師過失致死
但法院最後的答案是
無罪
刑法不能處理很遺憾的事情,刑法處理的是否有刑事責任
關鍵在當時、當地的醫療常規
案發時桃園醫院是區域醫院,院內沒有葉克膜設備並不違反任何法規
當時多數同級醫院也是如此
醫師術前已完整告知風險,家屬選擇心導管而非繞道手術,也符合當時醫療指引
事發後醫師立即急救、聯絡合作醫院請求葉克膜支援
但外科醫師正在開刀,無法即刻到場。這不是不作為,而是現實資源限制
沒有法律或醫療常規要求心導管手術必須「隨時」有葉克膜在旁
否則全台每天那麼多手術,根本無法運作
很多人喜歡用事後視角檢討
如果怎樣、要是當初轉院就好了
但刑法不允許用「更好的選項」來定罪
只能問當下的專業判斷,有沒有逾越合理裁量
答案是沒有
這件事很痛,但不是每一個悲劇,都需要一個刑法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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