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策專欄
匯款手續費該誰出?為了15元算違約?律師教你算清楚「清償」這筆帳 #律師事務所 #律師推薦 #台北律師事務所 #新北律師推薦 #新北律師事務所 #刑事訴訟律師 #民事訴訟律師推薦 #台北民事訴訟律師推薦

在這個網路銀行、行動支付普及的年代,「轉帳」已是我們每天都在做的事情,無論繳房租、繳貸款、繳信用卡費、網路購物付款,甚至朋友聚餐後的AA拆帳,都是手機點一點、ATM按一按就搞定。
但您是否遇過這種情況? 原本說好要給對方10,000元,但轉帳時,您心想:「手續費15元好討厭,那我轉9,985元好了,加上手續費剛好湊一萬。」
結果對方收到錢後大發雷霆:「為什麼少給錢?」但您卻覺得委屈:「我明明就付了一萬塊啊!」
這場「手續費戰爭」,在法律上到底是誰有理?本文今天就來幫大家算清楚這筆帳。
一、法律硬道理:手續費原則上是「付錢的人」要出!
先說結論:您不能直接把手續費從貨款或費用中扣除。
如果不小心扣了,對方收到的金額就少於約定金額,法律上您就屬於「部分清償」,甚至是「債務不履行」,對方有權利拒收,或要求您補齊差額。
您一定想問,法律依據在哪裡?
依據《民法》第317條規定:
「清償費用,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由債務人負擔。」
這個條文非常清楚地界定了基本的遊戲規則:
1. 債務人(付錢的人):有義務要把錢全數交到對方手上。
2. 清償費用(手續費):為了把錢交給對方所產生的必要費用(例如銀行跨行轉帳手續費),屬於完成任務的成本。
3. 負擔者:除非事先已有講好,否則就是債務人(您)要吸收。
【簡單舉例】 您要繳納房租共15,000元。
• 正確做法:轉帳金額輸入15,000,你的帳戶會被扣手續費,但房東會收到15,000元整。 → 合法
• 錯誤做法:轉帳金額輸入14,985,你的帳戶被扣15,000元,但房東只收到14,985元。→ 不合法(欠繳房租)
二、少這麼一點點錢有那麼嚴重嗎?
您可能覺得:「律師,才15元,有必要這麼計較嗎?」
朋友之間或許可以一笑置之,但在正式的商務合約或長期契約中,這15元可能會釀成大禍:
1. 構成「違約」風險
如果您每個月房租都「內扣」手續費,一年下來房東就少收了180元,雖然金額不大,但房東在法律上隨時可以主張您「未依債之本旨給付」(沒有完全履行合約),請求給付欠款、違約金並加上利息。
如果是分期付款的買賣,甚至可能因此觸發「加速條款」,導致您必須一次付清全部餘款。
2. 商業信譽扣分
在公司對公司的交易(B2B)或接案市場中,如果您支付款項時習慣把手續費轉嫁給收款方,會被視為非常不專業、無商業常識且小氣過頭的行為,嚴重影響未來的合作意願與對外信譽。
3. 例外情況:什麼時候可以要求對方出手續費?
當然,法律也留有彈性空間。如果今天您們約好某日某地以現金交易,但債權人(收錢的人)突然要求:「我突然沒空,請改用銀行轉帳匯給我。」這時候,因為「臨時變更」清償方式或地點而「突然增加」的費用,依《民法》第317條但書,就要由債權人負擔。
但為了避免日後爭議,不同於常態的手續費負擔方式,最好白紙黑字寫清楚。
三、秀策律師的建議:契約書的魔鬼細節
為了避免因為這幾十塊錢傷和氣,甚至鬧上法院,我們建議在擬定任何金錢往來的契約書時,採取以下策略:
1. 白紙黑字寫清楚: 在「付款條款」中直接加上:「匯款手續費由付款方(甲方)負擔」或「付款金額為實收金額」,這在涉及跨國匯款(手續費動輒數百元)時尤其重要。
2. 勞務報酬要看清: 如果您是接案工作者(Freelancer),報價時最好註明「稅後實拿」或「不含匯款手續費」,以免辛苦賺的錢被層層扣光。
3. 遇到糾紛找專業: 如果您發現長期以來被合作對象總是偷偷先扣手續費,累積金額龐大;或者您是房東,遇到房客長期少付租金還理直氣壯,這種時候,發一封律師函警告,往往比講破嘴還有用。
結語:親兄弟,明算帳;付清償,別賴帳
您對於契約書條款有疑問?遇到金錢給付的糾紛?搞不清楚為什麼自己老覺得「怪怪的」?歡迎預約秀策法律事務所的諮詢服務,我們會您把每一分權益,都算得清清楚楚。
法律講究的是公平與承諾的完全履行,千萬別為了省小小的手續費,
賠掉您多年累積的信用,甚至背上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
【秀策法律事務所 Show Strategy Law Firm】
• 所長:沈士閎律師
• 主持律師:張業珩律師
• 官方網站:https://www.showtse.com/
•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57號5樓之12
• E-mail:lawyer.show.shen@gmail.com
• 電話:(02) 2382-0686
「事必躬親終會氣急攻心,專業請交給專業的來。」
法律糾紛的複雜程度堪比人體,稍微有點變化,就會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正如生了病大家會去看醫生一樣,遇到法律糾紛,建議還是找值得信賴的律師尋求專業諮詢,方能對症下藥,免得賠了夫人又折兵,無端損失比律師費更龐大的金錢或名譽損害哦!
-
法官判我「緩刑」,是不是就不用被關了? #律師事務所 #律師推薦 #台北律師事務所 #新北律師推薦 #新北律師事務所 #刑事訴訟律師 #刑事訴訟律師推薦 #台北刑事訴訟律師推薦
-
檢察官或法官問「有沒有和解意願」,我該怎麼回答?說「不」怕被重判,說「有」怕被敲竹槓 #律師事務所 #律師推薦 #台北律師事務所 #新北律師推薦 #新北律師事務所 #刑事訴訟律師 #刑事訴訟律師推薦 #台北刑事訴訟律師推薦
-
認罪是投降,還是停損?——決定「認罪」前的黃金評估法則 #律師事務所 #律師推薦 #台北律師事務所 #新北律師推薦 #新北律師事務所 #新北律師推薦 #刑事訴訟律師 #刑事訴訟律師推薦 #台北刑事訴訟律師 #新北刑事訴訟律師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