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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欄
不知撞到人算肇事逃逸嗎?律師1分鐘解析:爭取不起訴與無罪關鍵!




 

不知撞到人算肇事逃逸嗎?律師1分鐘解析:爭取不起訴與無罪關鍵!

台北專門處理刑事案律師公開策略,告訴你被告肇事逃逸、車禍等刑事案件,如何有效爭取無罪!以及到警局作筆錄時必須注意的事項。

 



 

►一、肇事逃逸罪的定義?構成要件?



肇事逃逸 構成要件 定義

1. 法律構成要件

根據我國刑法第185-4條規定,要成立肇事逃逸罪,必須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包含汽機車、電動自行車等

💥發生交通事故:無論誰對誰錯,只要發生碰撞等車輛事故

🏥致人死傷:只要對方有「受傷」,就符合要件

🏃‍♂️逃逸行為:不留下聯絡資訊、未予救助便離開現場




2. 為什麼涉犯肇事逃逸罪是嚴重的事情? ⛓️

肇事逃逸致人受傷者,原則上最低要處6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
 
這意味著,若被法院判到6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那很可能就會無法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動,而面臨牢獄之災。


 

►二、「不知道撞到人」「不知道自己有發生車禍」,算是肇事逃逸嗎? 



肇事逃逸 構成要件 定義

先說結論:
必須要自己沒辦法知情、或無從預見到自己跟車禍有關係,才可能不構成肇事逃逸!



📍法律上的「知道」分為兩種:

1. 直接故意
你明知道撞到人了,想說「沒人看到,快溜」,這就是標準的肇逃。 

2. 未必故意(間接故意)
你感覺車子震了一下,雖然不確定是不是撞到人、或不確定人有沒有受傷,但想說「不管了,先走再說」,這在法律上也會被認定為有逃逸的故意。 

以上兩種都仍然會構成肇事逃逸!



⚠️⚠️「不知道自己跟車禍有關」才可能不構成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的構成要件,
仍然要以你主觀上「知道或可以預見到自己跟車禍有關」而仍決意離開現場,為構成要件。

畢竟法律沒這麼嚴格,並不會要求你只要周遭發生車禍就要一律留下。

以下判決可做參考: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112 年度交上訴字第 2374 號判決

「客觀構成要件為行為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 且致人死傷而逃逸,主觀要件則須行為人對其駕駛行為致人死傷之事實有所認識,並進而決意擅自逃離肇事現場,始足當之」


 

►三、什麼情況下,才會被認為是「真的不知道自己跟車禍有關」?

 

1️⃣撞擊力道與車損程度 💥

例如兩台車輛都沒有互相撞到,自己的車子也沒有任何受損。就是很好證明相信自己跟車禍無關的證據。



2️⃣ 環境干擾因素 🌧️

當時車輛往來多,戶外視線不佳,道路顛簸等,導致自己沒有感受到有撞到車或被車撞。



3️⃣視線死角分析 🛣️

例如是大卡車或公車,視線可能就容易出現死角,而導致根本沒能目擊到車禍發生。



4️⃣事故後的反應 🚦

例如對方發生車禍當下,你的車輛完全沒有停頓等突然地異狀,就很可能得以證明你當下沒有意識到有車禍發生。



5️⃣對方受傷的程度 🏥

例如當下沒有倒地、沒有大聲呼救,可能就會無法預料到對方有受傷。



🔔但要注意的是:
就算肉眼沒看到對方有受傷,
但若車禍嚴重程度已達到一般人能夠預料到有受傷情況的,就仍可能會是肇逃。
例如:機車騎士有倒地。

因此,建議還是別擅自認定對方沒受傷,就直接離開現場哦!


 

►四、知道自己跟車禍有關就要留下!即便對方是全責!



肇事逃逸 構成要件 定義


另外必須注意的是,

只要你知道自己的車子被撞了,自己跟這場車禍有關,就必須要留下來。
即便最後肇事責任對方是全責也一樣。


因為依據刑法第 185-4 條第二項規定:

「犯前項之罪,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如果你在這場車禍裡沒有任何過失,
也只是能減刑或免刑,而非完全不構成犯罪哦!


 

►五、發生事故後的「避險 SOP」:別讓自己變被告


肇事逃逸 留下姓名 救護


🚑 發生車禍時的正確處理程序

為了避免法律風險,請務必遵守以下步驟:

🔹下車察看:絕對不可下車看一眼就跑走,否則仍可能構成肇逃。

🔹協助救護:應留在現場等待傷者被救護,並留下姓名等連絡方式。

🔹立刻報警:建議報警後,在現場等待警察、救護人員到場處理完畢。

🔹獲得許可:至少要獲得警察許可後,才可以離開現場。

📢 總結: 當自己有發生事故時,無論有無責任,**「報警、留現場、等警察」**才是保護自己最好的方式哦!

 

 

►六、專辦刑事律師策略:謹慎處理警察局筆錄 


面對肇事逃逸指控,最重要的一步在於,你有沒有在警局說對話!👮‍♂️


很多當事人在這階段會認為照實說就沒事了,
例如:「我好像有感覺震一下,但我以為沒我的事」
例如:「有想到我可能有發生車禍,但是對方自己撞過來的」

🚨這句話就很容易導致自己被認定有罪!
因為檢察官會解讀為你有肇事逃逸的「未必故意」。


🔔律師建議:
在做筆錄前,一定要與律師討論哪些話能說、哪些話不能說。
最好找到能提供沙推稿服務的律師,
才能增加自己回答妥適的機會!
且律師會陪同偵訊,
一起確認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畫面,根據畫面提出符合事實,也有利的說法,
才好增加不起訴及無罪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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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問:肇事逃逸無人受傷的話,仍會構成犯罪嗎?
💁‍♂️答:不會。


肇事逃逸必須肇事行為導致他人傷亡,才有構成犯罪的可能。



❓問:肇事逃逸罪是公訴罪嗎?
💁‍♂️答:是。


肇事逃逸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大家俗稱的公訴罪。
即便有跟對方和解,也仍然會受到刑罰的制裁哦!


❓問:肇事逃逸初犯,有緩刑機會嗎?
💁‍♂️答:有。


若有認罪、且和對方達成和解,是有取得緩刑機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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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看對方只有輕微擦傷,且他揮手叫我走,這樣離開算肇逃嗎?
💁‍♂️答:仍有風險。

只要對方有「受傷」事實(無論輕重),就符合犯罪要件。
建議務必現場報警,並確認對方傷勢。

若未留下聯絡資訊或未等警察到場就離開,日後對方若提告,您很難證明當初是他叫您離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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