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享
保險金信託
保險金信託
什麼是「保險金信託」呢?簡單來說,就是結合「保險」與「信託」,把原來發生保險事故後,應該給付給「受益人」的保險理賠金,匯入信託專戶變成信託財產,由「受託人」依照信託契約的約定管理運用。
有些人會問說,為什麼不將保險理賠金直接給付給「受益人」,而是要做「保險金信託」呢?這樣有什麼好處呢?
通常我們會投保保險,是希望在意外不幸發生時,可以留下一筆保險金來照顧家人。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即使留下了保險金,也未必能夠好好地照顧家人,例如:
受益人是未成年人或是身心障礙者的情況下,即使拿到保險理賠金,受益人也未必有能力可以善加利用,而且如果受益人的監護人或照顧者有不良意圖的話,甚至可能盜用保險理賠金。
或者是受益人本身理財觀念與能力不佳時,一下子拿到一大筆保險理賠金,也有可能馬上就把保險理賠金給揮霍掉,那麼要保人當初投保時想要保障遺族的目的,也就無法達成了。
那「保險金信託」有什麼優點,可以避免我們擔心的這些事情發生呢?
第1,「保險金信託」的受託人有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必須依照委託人的意願管理保險理賠金,以確保資金安全。如果受託人因管理不當以致信託財產發生損害或違反信託本旨處分信託財產時,還可以向受託人請求損害賠償。
第2,可以透過「保險金信託」契約,預先規劃保險理賠金給付及分配方式,確保保險理賠金可以依照委託人的意願分配,真正達到保障遺族生活的功能。
第3,因為保險理賠金不會直接給付給「受益人」,所以可以降低「受益人」拿到一大筆保險理賠金之後,濫用或浪費的風險。
另外要提醒大家的是,因為「保險金信託」的內容結合了「保險」與「信託」,所以建議在規劃時,最好先諮詢同時具備「保險」與「信託」專業的律師,像是具備「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資格,或是具備「保險經紀人或代理人」資格的律師,避免您的規劃內容無法符合您的需要。